香港警方大规模拘捕参加去年举行的民主派初选的人士后,香港和北京当局都先后都发声为警方行动辩护,指出初选是民主派计划瘫痪政府的一部份,因此违反香港《国安法》中有关“干扰、阻挠、破坏”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定。
香港警方国安处在周三(1月6日)的行动中,总共拘捕53人。警方发言人不点名指出,香港大学前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提出“揽炒十步曲”计划,提出要透过夺取立法会过半议席、夺取立法会控制权并在之后否决政府所有议案从而瘫痪政府,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第22条的规定,而初选就是这个计划的其中一步。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形容这些民主派人士以“歹毒计划”,试图瘫痪香港政府的运作,强调警方的行动是必要和必须。
事件引起多地政府关注,早前获美国候任总统拜登提名为国务卿的布林肯(Antony Blinken)在社交网站说,香港警方的拘捕行动是“针对那些勇敢地推广普世权利人士的攻击”。澳大利亚外长佩恩(Marise Payne)也指出,澳洲一向质疑香港《国安法》会侵蚀香港的自治和法治。
香港民主派人士也质疑,反对财政预算案是立法会议员的权力,不可能算是瘫痪政府,并不符合香港《国安法》中规定构定犯罪的条件。香港建制派内部也有声音质疑,单凭香港当局目前给出的证据,不一定可以判定这些民主派人士犯了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
什么是“揽炒十步曲”?
戴耀廷最初去年4月提出这个计划,整个计划共有10个部份,内容是透过《基本法》有关通过财政预算案的规定,令政府“停摆”,他认为之后会引来北京政府行动,最终一步是引起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政治及经济制裁。
“揽炒”是香港用语,有“同归于尽”的意思。计划内容主要关乎香港《基本法》中有关立法会审议由政府提交的年度财政预算案的机制。香港《基本法》第50条规定,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行政长官可以下令解散立法会,重新选举。而第52条规定,如果重选后立法会再次拒绝通过同一部财政预算案,行政长官就必须辞职。
戴耀廷的计划就提出,民主派要在原定去年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取得过半数议席,之后否决政府所有法案,令政府只能维持一般运作。当这个由民主派主导的行动导致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时,就会触发《基本法》第50条,令行政长官下令解散立法会。
计划假定香港民主派在立法会重选后再次取得超过一半的议席,并再次否决财政预算案,之后就会触发《基本法》第52条的规定,香港行政长官必须辞职,从而令香港政府停摆,之后推演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包括北京政府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等,最终令西方国家对中国政府实施政治和经济制裁。
戴耀廷当时认为,透过这个方法,可以增加民主派与香港政府谈判的筹码,令对方接受2019年示威浪潮中示威者要求释放被捕示威者,推行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席等的“五大诉求”。
初选目的“相当明显”
外界指出,立法会议员审核政府提交的财政预算案,是《基本法》规定的其中一个职责,而无法通过财政预算案令行政长官下台等都是《基本法》内规定的机制,质疑当局指控这些参加初选的民主派人士触犯香港《国安法》的理据。
香港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周三会见传媒时指出,被拘捕的人士都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中第22条的规定,它指明组织、策划、实施或参加“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就属于犯罪。这条文第三款规定其中一种行为,是“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国中央或香港特区政府履行职能。
李桂华又解释,看待事件时要留意计划的最终目标和意图,如果整个计划唯一目的是令政府停摆,这样就属于违法。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中唯一的香港代表谭耀宗就说,民主派初选的目的“相当明显”,又指对方“有纲领、计划、行动”去凝聚力量,夺取立法会大多数议席,以求瘫痪政府,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的规定。
香港建制派立法会议员麦美娟也认为,戴耀廷提出的计划是意图透过否决财政预算案,令行政机关真空,与立法会议员行使职责监督政府的目的完全不同。
香港民主派人士质疑当局的说法,其中民主党主席罗健熙批评当局如果把民主派的初选夸大为可以危害国家安全,那么“这个国家安全颇脆弱”。
部份立场亲建制派的人士对香港当局的说法也有保留。其中,亲商界的建制派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指出,要符合香港《国安法》第22条指明的罪行,其中一个因素是当事人使用“非法手段”,他认为警方指出民主派初选的目的是非法,但没有解释他们以什么非法手段去达到这个目的。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也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看香港警方能否提供证据,显示这些被捕的民主派人士有什么“非法手段”,达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但他同时指出,初选本身并非违法,但如果初选是非法图谋的其中一步,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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