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周二(23日)提出《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引入明文机制取消民主派议员资格。草案涵盖立法会、区议会选举,并罗列九项取消议员资格的范畴:举凡主张港独、支持自决、全民公投、全民制宪亦一律被视为港独主张,另外还有以所谓「非法手段」威迫行政长官改变政策或议案,以及所谓「无差别反对」政府议案意图要胁政府、令特首下台,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香港事务,反对中央按宪法、《基本法》或《国安法》履行职务,只要被指跟上述情况有关,都会被视为违反宣誓会被取消资格。
香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亦明言,不可能具体列明所有不同的例子,不排除清单随时增加。
曾国卫周二公布修例「建议」,其中会对宣誓要求的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有所谓「明确定义」,并称有「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所谓的「负面清单」列出九个范畴,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即违反二十三条、《国安法》,拒绝承认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香港等外,更指所有「港独」主张都会被取消进入议会资格,而所谓的「港独主张」涵盖范围十分广,包括「香港独立建国」、主张「自决主权或治权」、「全民公投」、「全民制宪」、参与自决组织、主张推动香港转归海外管治,一律会被视为「港独主张」。
另外,草案亦列明「拒绝承认香港作为中国地方行政区」者,亦可取消进入议会资格 ,包括反对中央按宪法、《基本法》或《国安法》履行职务。
草案甚至指出,所谓「损害行政长官为主导的政治体制秩序」,即「以非法手段,强迫或威吓行政长官改变政策或议案」,「无差别反对政府议案」,「意图要胁政府」,令政府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和职能」、或「逼行政长官下台或推翻政府」,以及利用政府举行的选举,组织任何形式对抗中央和港府的「变相公投」,全部皆属「违反誓言」。
另外,所谓「损害香港整体利益」、「公开故意侮辱、损毁国旗国歌区旗」,以及其他国家主权象征和标志,都是被开除议员资格的条件。
曾国卫更不讳言,假如修例通过后,在2020年原订立法会选举中被选举主任 取消资格的4名现任区议员,梁晃维、袁嘉蔚、郑达鸿和岑敖晖,由于他们过去曾经被「依法认定」不符合效忠特区和拥护《基本法》,会失去区议员资格。
法例亦列明是六项所谓「正面清单」,包括所谓「拥护中国宪法、基本法确立的香港宪制秩序」;「拥护中国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拥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部分,中国对香港行使主管和管治权」;「拥护一国两制落实」;「拥护在基本法下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以及「忠于香港,维护香港利益」。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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