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11:20许,我和宋玉生律师作为黄琦涉嫌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件申诉程序的代理人,到成都市温江区仁和春天小区去见该案委托人黄琦的母亲蒲文清女士。在小区大门口,保安说需要里面的住户出来接才可以进。我们就和黄琦母亲打电话约好小区大门1门见后,在小区门口等待蒲阿姨的到来。我们正在等待的时候,一辆警车突然从天而降下来两个警察,说有人报警要带我们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我们急忙拨打蒲阿姨电话告诉她我们要被警察带走的消息,然而,蒲阿姨的手机号已经被停机。他们不听我们解释,强行把我们带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涌泉派出所。
到派出所以后,有一个负责人模样的人态度恶劣吩咐道:不许他们拿手机拍照录音,然后派人轮番看管着我们。我们强烈要求说明为什么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均没人理睬,从11:30分我们到派出所已经近三个小时,没人询问我们。随后来了一个自称是小区物业负责人的“报案人”讲:我们的言语伤害了他们的保安,造成保安罢工。我们对此莫明奇妙的诬陷之举感到愤怒。在警察要对我们做笔录的时候,我们要求他们出具传唤手续,否则不会回答任何问题。派出所的警察说他们这是接受群众求助,然后把我们双方带到派出所询问,不需要出具什么手续。但随后那个所谓的“报案人”过来表示:他们已经给他们的保安做了工作,保安不罢工了,他们申请撤回报案!警察说:“既然你们撤回报案,那就不用做笔录了,这个事情是个误会,你们双方都可以走了。”
至此,从被强制带上警车到走出派出所大门,我们两位律师在涌泉派出所被失去自由长达三个半小时!
公权力依法行使是应有之意,稍有瑕疵也尚可理解。然而,涌泉派出所如此肆意违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如果蔓延,将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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