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香港多区出现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事后,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及吴文远等10名民主派人士,分别被控于当天「非法集结」等多项控罪,早前各人认罪,均不获保释。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将本案押至周一(24日)听取求情,其中梁国雄、杨森求情信中指,「我认罪,不认错!」民间人权阵线(民阵)陈皓桓亲自陈词指出:「暴政必生暴力,解铃还需系铃人。」感动旁听人士掌声四起。案件本周五(28日)宣判,黎智英代表律师料黎将来一直服刑。(李智智 报道)
剪了短发的10人甫出庭,经过首度还押的陈皓桓、何俊仁、杨森、单仲楷、蔡耀昌精神不俗。10人兴奋向旁听亲友挥手,打气声此起彼落,李卓人向妻子高呼「Happy Anniversary!(结婚周年快乐)」。
本身是《国安法》指定法官的胡雅文听取求情。李卓人和何秀兰的代表大律师吴宗銮率先陈词,强调两人曾任立法会议员多年,热衷服务社会。两人一直反对暴力,属「和平、理性、非暴力(「和理非」)民主派」,即使李卓人提过要继续抗争,他所指的只是相信港人能行使《基本法》下的权力表达诉求。
李卓人:你爱国,但国家爱你吗? 何秀兰: 和谐要先信民众
吴宗銮读出两人求情信,李卓人称,八九民运改变其一生,形容爱国是苦恋,叹言「你爱国,但国家爱你吗?」「若爱国等于爱党,那就容易,跟中共走就可,但我选择坚守真相」。梁又认为「国家的功能在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尊严,而不是控制人民的思想行为」,称这是案件背后的政治理念,希望法庭明白。
何秀兰则称,香港过去两年对政府失去信任,社会撕裂,「我们要相信香港人,坚守和平信念,才是达致和解唯一方式」。
吴宗銮又指,当日港岛出现暴力场面,两人已离开现场差不多两小时。但胡官质疑,当日的暴力场面均发生在被告途经的游行路线,「如何证明两人与暴力场面完全无关」。吴回应指,两人当日并无鼓吹暴力。
梁国雄:我已认罪,但不认错
梁国雄代表大状潘熙陈词称,梁多年来服务草根和弱势社群,过去20年用了不同方法挑战他眼中不公平的司法制度,但仍属「和理非」,坚持公民抗命信念。梁案发当日的行为与暴力事件无关。但法官多次质问,「游行有long body」,形容是在湾仔的「moving animals」,「如何证明无关?」
潘熙在庭上读出梁国雄亲笔求情信,指「我已认罪,但不认错」,「不认错,因无愧于心」。梁称,十一游行是「数万人团结一心,前赴后继,对抗不公的抗争成果」形容规模前所未有,「行使《基本法》保障自由表达政见,何错之有?」惟眼见林郑政权面对公众诉求时,以镇压手段扼杀市民集会,深信「公民抗命」的他,即使明知会入狱,仍冀尽「一己棉力」,无畏无惧,抵制政权,发起不合作运动,否则「香港将沦为鸦雀无声的社会」。
梁强调,陈情非为开脱,重申「十一游行原委是诉诸良知,不必祈求怜悯」,愿意承担刑责,「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读毕庭上掌声雷动,法官要求众人安静。
杨森:请中央停止干预香港
杨森、何俊仁、单仲偕的代表大律师布颖琪陈词时称,三人一生担任公职,包括立法会议员,积极服务香港,一直强调游行须以「和理非」进行,要求法官据「831」案、「818」案的判刑,判处3人缓刑。
庭上读出杨森求情信,再称「认罪,但不认错」,他指,港人一直以来坚持和平示威,行使《基本法》所保障的集会自由和权利,惟遭警方滥权剥夺。杨又指,中央政府过分干预香港事务,全面管治香港,将「一国两制」变成「一国一制」,港人有必要为不公平的事挺身而出,以「和理非」方式捍卫自由。
杨森呼吁,中央停止干预香港,勿将香港强行变成其眼中的香港,香港须维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核心价值,才是长治久安的方法,「我会坚守香港,承担刑责,不上诉。」庭上再次掌声四起。
吴文远:爱和同理心将会战胜归来
资深大律师夏博义代表吴文远陈词称,吴在案发时角色小,亦无任何激进行为。吴文远个人认为,公安条例违宪,自己是公民抗命。惟胡官称,公安条例合宪,又指香港的集会本身就有限制。
吴文远的求情信指,放弃外国高薪厚职,选择服务香港弱势社群,视香港为家。吴提及,「令人敬重的几位同案被告,毕生捍卫法治,为民主而战,为无声者发声,我十分荣幸能与他们并肩同行」,相信「爱和同理心将会战胜归来」。
黎智英代表大状: 料可见将来一直服刑
资深大律师夏伟志代表黎智英陈词称,在《苹果日报》访问中,他当时称自己是「行街购物」,没证据显示他与集结后的暴力事件有关,当日只是行使和平示威的权利。而在10.1案发当天,黎没有案底,他勇于认罪,承担法律罪责。
夏大状称,黎智英创立壹传媒和《苹果日报》,对香港经济和传媒业有重要贡献,黎如今正在服刑,料有机会再被判处即时监禁,「在预见的将来,相信他会一直服刑」,其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冀希望法庭酌情轻判,并考虑将本案的大部份刑期与之前8.18和8.31案同期执行。
大律师潘定邦代表蔡耀昌陈词称,要求法官量刑时考虑蔡早年曾因示威只被判社会服务令,强调蔡热心服务香港草根阶层,一直奉行「和理非」争取权利。
陈皓桓:暴政必生暴力,解铃还需系铃人
陈皓桓最后亲自求情,获全场热烈掌声。
陈皓桓称,重申该案发生源于港府漠视市民对中国司法的忧虑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等五大诉求,导致民怨四起,示威人数由1万人,升至200万人。
陈皓桓指出,「十一游行」本来可和平合法进行,惟遭警方以夸大的无理藉口反对游行,导致民阵和人民被迫「违法公民抗命」。
陈强调,控方播放片段,指出当日有暴力事件,但重申一直坚持和平发声,暴力并非愿见,冀法官能理解当日人民自发行使的所谓「暴力」,「暴政必生暴力,解铃还需系铃人」。
陈皓桓又称,「在场从事法律工作者更应明白,没有民主,哪有法治」,但在《公安条例》下,政权以法律作政治打压的工具,「在和平发声都会被捕、被控的时代下,除了公民抗命,我们还有甚么选择?」,「不是发声,就是无声;不是抗命,就是认命」。
他又强调当日所说「今天不是 End Game」,意指要继续坚持信念对抗暴政,「绝不求饶,也绝不后悔」,并「感谢前辈们同行,愿阁下与所有市民一生平安,愿荣光归香港!」
料量刑起点一年及一年半
10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蔡耀昌,全部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首4人另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和蔡耀昌另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另外8名被告的同一控罪获法庭存档,暂不处理。
胡官将于周五宣判,目前10人继续还押。胡官早前就「8.18流水式集会」及「8.31游行」中,判各人罪成,部分人判囚或缓刑,更分别以一年及一年半作为「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量刑起点。何俊仁早前亦料刑罚相若。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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