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在周四(5月27日)以40票赞成,两票反对,通过这部名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订草案》的议案。
这次修订其中一个争议的地方,是大幅加强政府遴选参选人的权力。新议案下,参选人除了需要取得选民提名外,还必须得取得新成立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许可,再取得最少10名主要由亲北京人士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提名,才能成为候选人。
香港政府解释,修法是为了实现北京当局要求的“爱国者治港”原则,议会内讨论民生事项时也仍然会有反对声音。中国外交部也说,新选举办法更好体现香港居民广泛、均衡的政治参与。
但民主派人士认为这大大提高了他们参选的要求,也令香港的民意要进入议会制度变得更加困难。
有什么改变?
选举制度的修订,是为了在香港的法律反映中国全国人大三月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对当地《基本法》附件一和二的修改。这两份附件分别对香港的特首和立法会选举进行规范。
早前媒体已经广泛报道相关的修改内容,包括把立法会议员议席增加到90人,而负责选举特首的选举委员会增加300名成员至1500人,并从原有四个界别增加为五个,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香港代表外,加入一些中国全国性组织的香港成员。
外界当时留意到不少修改内容都不利民主派人士参选,例如,参选人也不可以像以往一様,透过法院试图推翻委员会的决定,而且还要得到由亲北京人士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
政府在过去一个月的审议过程中对草案作出了不少修改,例如扩大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原草案中有针对一些拒绝借出场地作为投票或点票站的政府补助学校或非政府机构罚款,修订后会加重罚款的金额。
但一些议员提议的修改就不获接纳,例如建制派议员麦美娟要求政府加入条文,规定立法会参选人需要申报是否拥有中国以外国家的居留权或国籍,这个建议不获采纳。
特首选举委员会第四界别有较大的改变
另外,受民主派在区议会选举大胜影响,外界原本预料民主派可以取得立法会中六个与区议会有关的议席,但修改方案将这些议席全部取消。
选举委员会方面,区议会界别被完全取消,改为由分区委员会、扑灭罪行委员会等地方组织的部份成员兼任,总共占156席。这些地方组织的成员本身都是由政府委任,一般选民无法决定它们的成员。
民主派还会参选吗?
香港立法会自大部份泛民主派议员去年总辞后,非建制派的议员只剩下郑松泰和被视为中间派的陈沛然,因此外界不断关注民主派会否参选。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早前指出,泛民主派人士在新的制度下其实仍然可以参选,因为当中不少人“都是爱国者”。
但目前不少前立法会议员或具知名度的民主派人士,已经先后因为不同的案件被判囚或还押,当中许多人都退出自己所属的政党或团体,甚至宣布退出政坛。
香港其中一个主要的民主派政党民主党的领导层透露,他们目前仍然未决定是否参选。
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早前接受当地媒体访问时说,不少党员都被判囚或还押,包括两名前主席何俊仁和胡志伟,这令党内有不少声音反对参选,而且不少支持者捐款的时候都明言,希望他们不要参加选举。
而现任主席罗健熙在另一场合就表示,他预料民主党会在7至9日才会决定是否参选立法会。
文章来源:BBC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