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失去自由的民主派人士暂且放下雄心壮志,透过社交媒体细味狱中生活及一些锁碎事情。其中因前年8.18及8.31未经批准集结案,合共被判囚14个月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在Facebook专页发表上个月22日喺狱中所写的信件。他指入狱第六日已习惯狱中生活,并指事隔多年再睇返笔记,可能出狱后更能够书写出好文章,到时可以轻松讲句「不枉我坐监」!
李卓人曾指入狱首日在监仓来回踱步难以入睡,但最新贴出嘅信中指狱中生活单调但肯定健康,入狱第6天已经开始习惯每日时间表和狱中一套术语,他说一生中都未试过规律生活,直言「唔健康都几难」。另外,李身兼职工盟秘书长,信中亦提起因参与民主派35+初选,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而正被还押嘅职工盟前主席吴敏儿(Carol),每次谂起她就觉得好心酸,会在狱中写信给吴敏儿。
李卓人在8.18案中否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控罪,结果被判囚12个月。佢早前不满判刑相当高,表明会就8.18案嘅判罪同刑期上诉。
另外,因参与去年民主派35+初选、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还押的荃湾区议员岑敖晖(Lester),上周再因去年6.4非法集结案而被判囚6个月。他在Facebook专页公开上周所写的狱中信,讲解监狱其中一个术语「裤」,原来代表有几多项控罪缠身,并帮一班还押中泛民主派人士点算有几多条「裤」。
岑敖晖解释「裤」分唔同尺码,严重控罪叫「大裤」,稍轻叫「细裤」。以同为初选案被告邹家成同朱凯廸为例,邹家成有一项违反国安法控罪同一项暴动罪,即有2条「大裤」,至于朱凯廸有11项同游行及立法会抗争有关嘅控罪,即有一条「大裤」同11条「细裤」。岑敖晖本身想叫6.4非法集结案控罪是「底裤」,但按情况,是由「底裤」变「细裤」,「细裤」变「中裤」。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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