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南德意志报》评论指出,新近颁发的《中国反制裁法》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让外国企业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做出选择。因为如果任何一家企业执行了美国对中国公司做出的制裁措施,那么它就将在中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这篇题为《西方企业将减少中国业务》的评论写道: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这样的选边站问题根本就是假命题。对于任何一家总部不是在中国,俄罗斯或朝鲜的公司来说,无视美国的制裁令,就无异于经济上的自杀行为。因为这样做,不仅意味着要立即被逐出美国市场,甚至还有可能被国际金融体制所抛弃,因为银行不会违抗美国的制裁令同这样的企业进行交易。那么企业还有什么其他选择呢?难道要他们远离中国吗?
对许多德国企业来说,远离中国也不现实。对于德国汽车制造商大众、戴姆勒和宝马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他们最为重要的市场。西门子和巴斯夫每年都在中国市场有数十亿欧元的业务,德国中小企业也视中国为重要的出口市场。中国最新的《反外国制裁法》最可能引发的后果就是,外国企业会未雨绸缪对其中国业务进行系统性的核查,并停止同那些和中共或解放军关系密切的中国企业的业务往来,免得华盛顿或布鲁塞尔对上述企业实施制裁时陷入被动。也就是说,西方企业会采取所谓预防性的避险措施:他们将不会扩大,而是会减少中国业务。这样发展下去,最终外国企业会扪心自问,这个曾经年复一年带来巨额利润的中国,今后还有安全和前景可言吗?”
评论指出,习近平上台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从法学角度上经不起推敲的法律文件,《反外国制裁法》也不例外。但这种措辞模糊的法律也正是立法者的初衷:因为措辞越模糊,适用范围就越广,这也就为日后任意解读和任意惩戒埋下了伏笔。评论接着写道:
“大约一年前,香港开始实施国安法后,短短数周之内,这个前殖民地硕果仅存的民主就已损失殆尽。胆敢对中国的大一统提出异议,不论其身在香港或是海外,都将面临严苛的刑罚。如果有德国公民在纽约时代广场宣称香港不属于中国,那么他下次入境中国时就有可能遭到逮捕。这就是外国企业需要面对的新现实。”
中国刚刚出台的《反外国制裁法》也引起了柏林《日报》的关注。该报写道:
“《反制裁法》出台的时机非常敏感:今年三月,欧盟对新疆践踏人权的责任者实施了制裁,这是1989年天安门事件以来,欧盟首次对中国政治家发起的制裁行动。而中国在不足一小时之内就出台了极其强硬的反制裁措施,目标直指欧洲政治家和智库。
联邦德国工业联合会BDI的尼德马克(Niedermark)表示:‘中国政府不仅不努力缓和矛盾,反而在制造新的不安全感。这对中国作为投资目的地和贸易伙伴的名誉是很不利的。’中国此举显示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自信,不过这种自信是否基于深层次的不安全感,目前尚无法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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