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王婆婆”王凤瑶资料图片 © 网络图片
自香港方面消息,以往不时参与示威及到法院旁听社运案件的“王婆婆”王凤瑶,被指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堂涉嫌袭击一名女保安员,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7月1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即时入狱一个月。
王凤瑶早前表明会以“三不”作公民抗命,即“不盘问证人、不自辩、不求情”,王在求情阶段更再三强调希望法庭加刑,“最好终身监禁”。裁判官王证瑜称,基于案情严重,涉及在法院安检区攻击正在前线执行职务的保安,故以最高刑罚、判囚 1 个月为量刑起点,没有减刑因素,最终裁定被告王凤瑶即时入狱 1 个月。
据《明报》报导,64岁被告王凤瑶报称无业,被控于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楼地下大堂袭击一名女保安员。王凤瑶周三在法庭上没有律师代表,亲自应讯,裁决前先向裁判官王证瑜呈上一份书面陈辞,内容主要有关她认为本案缺乏足够证据及对多个部门的控诉。
王证瑜于裁决时指出,被告在聆讯期间一直维持缄默,故被视为不认罪,并认为第一证人、即事主,以及第二证人的证供“合情合理,互相支持”。他续称,被告当日行为具暴力意图,且未有证据显示被告行为属自卫,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王凤瑶求情时称“不求情,求加刑”,声称自己是无辜,“今次无事,下次再屈我”,多次强调冀法官判刑越重越好,甚至“终身监禁”,又称若在囚不接受任何人协助。经王证瑜判刑后,王凤瑶喊出“五大诉求”、“香港人加油”等口号,又斥“律政司无脑,黑白颠倒”,有旁听的人回应说“迟点见!撑住”。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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