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良心企业家”之称的河北大午集团创始人孙大午,被控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寻衅滋事8项罪名的案件,经过14天审讯,周三(28日) 被河北高碑店法院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人民币。
孙大午的大儿子孙萌被判有期徒刑12年;孙大午的两个弟弟孙德华和孙志华,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2年和9年。
孙大午现年67岁,以养鸡和猪起家,被视为自由派商人,去年11月连同多名集团高层被带走。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孙大午回顾自己的发迹史,表示自己是有情怀和理想办企业的,“就是共同富裕的理想”。他提到了岳飞:“不能说你个人讲究精忠报国,你的结果就会好。说白了,岳飞为什么会死?朝廷不知道他精忠报国吗?是因为他的岳家军,是因为他功高震主!”
他又说,非常幸运看见习近平的7·1讲话,“习主席的站位之高,我是没有想到的。”
在陈述最后,他提出一连串问题:“民营企业做大了是危险吗?国营企业做大了就不危险吗?这个理论能成立吗?国营企业是共产主义的基础,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没有民营企业的效率之高。习主席讲话是肯定民营企业的啊,是肯定邓小平南巡的啊。我真的希望大午集团的实践能让习主席知道,社会主义的实践是能够走得通的。”
孙大午案的法律团队发声明,指公安对孙大午等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院急于强推案件进程、连续14天超过12小时的高强度疲劳审判,且对复杂案件当庭宣判,都显示这并非一个正常的法律审判。团队对法院无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检察院指控全部认定有罪,感到失望和遗憾。
团队表示将协助当事人上诉、申诉,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合法手段穷尽,又感谢国内外对案件的关注,恳请外界继续关注案件及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以及中国人权法治状况。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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