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讯2021年9月24日消息】北京维权人士葛志慧被控寻衅滋事一案于9月17日丰台区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宣判,葛志慧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
日前,葛志慧的刑事判决书曝光,其被丰台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2011年9月起至2019年5月间,穿状衣、喊口号维权“扰乱信访单位秩序”;在网络上多次“发布虚假信息”;村委会选举中“破坏选举”;取保候审期间“拒不听从警察传唤”;指控中还包括人权活动人士曹顺利在朝阳区看守所被羁押期间生命垂危之时,葛志慧与20余名维权人士前往999急救中心声援并接受媒体采访呼吁关注曹顺利。葛志慧认为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与事实不符,本人不构成刑事案件,坚称无罪。辩护律师也认为葛志慧的言行不构成犯罪,请求法院宣告当事人无罪。
在长达18页的判决书中,法院最后认定葛志慧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并认为被告人与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与公诉机关的“证据”相悖故不予采纳,最终判处葛志慧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止。
1966年出生的葛志慧,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人,多年来因坚持信访维权遭受过监控、绑架、欧打、关押。2019年7月4日被丰台警方带走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
在丰台区看守所被羁押期间,葛志慧除了遭受多次疲劳审讯外,因其坚持不认罪,还多次遭到牢头狱霸的欺凌殴打。葛志慧认为自己被抓捕完全是对她多年来坚持维权的打击报复,其中包括多年来坚持为住房被强拆及在抵抗强拆中被打伤残而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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