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安处周二(28日)再起诉组织「光城者」7名成员,涉嫌「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周三(2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审理案件的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拒绝6人保释,另1人未有申请保释。此外,警方早于今年7月已就案件拘捕14人,其中7人先后被起诉「串谋恐怖活动罪」或「串谋策划恐怖活动罪」。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审理,甫开庭,控方代表高级检控官李庭伟,申请无须答辩,并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以待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获罗德泉批准。第七被告郭文希并无申请担保,至于第一至第六被告的担保申请,控方明言反对。
罗德泉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指不相信各被告在保释期间,不会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拒绝6人保释,须还押候讯。
除第6被告蒋周政儒外,6人均不保留每8天保释覆核权利。蒋周政儒的保释申请将于10月6日再讯。
提堂期间,第二被告蔡永杰不时向旁听席摆出心型手势。在罗德泉宣布保释结果后,不少旁听人士喝倒彩,有人不禁啜泣,亦有人大叫:「有咩事我都会陪住你!」另亦有部分旁听人士身穿校服前来旁听。第一至第六被告得悉保释不获批准时,表现冷静,部分被告在离开被告栏向旁听席用力挥手。
7被告中 最年轻者仅得15岁
被告依次是阮嘉谦(16岁,中六学生)、蔡永杰(20岁)、女学生(15岁)、梁瀜允(16岁,中五学生)、陈右津(25岁)、蒋周政儒(16岁,中五学生)及郭文希(18岁)。
控罪书指,7人在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包括推翻、破坏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国根本制度、中国中央或香港特区政权机关。
警方在今年7月就案件先后拘捕14人,包括9男5女, 指组织制定行动指南,列明计划袭击公共设施,包括海底隧道、铁路、法庭,以及在垃圾桶放置土制炸弹。当中7人早前被起诉「串谋恐怖活动罪」或「串谋策划恐怖活动罪」。至于这次被控的7人,分别为本周二下午被警方拘捕的16岁少女、同日被撤销保释的4男1女,以及一名正在惩教署还押的18岁女子。
记者:郑日尧 责编:罗燕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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