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

律政司追加许智峯4项藐视法庭指控

 

律政司追加许智峯4项藐视法庭指控律政司对许智峯追加四项刑事藐视法庭指控。
路透社资料图片












目前移居澳大利亚的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在社交网站发文表示,(22日)收到香港警方以电邮通知,指律政司日前对他追加4项刑事藐视法庭的指控,并通知他须于明年1月底到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席前应讯。

四项控罪包括:20197月的「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后,涉嫌要求市民删除相片及损毁该手机、20205月冲击立法会主席台,阻挠内务委员会会议、在「国歌法」二读及三读期间,向立法会主席台「丢臭弹」,以及向警方提供错误资讯,令警方和法庭相信他去年12月会回港。

许智峯:藐视不义的法庭没有愧疚

许智峯对于指控发表声明表示:

  1. 我严正、公开表明,藐视香港的不义的法庭。根据汉语词典,藐视意思为「认为某事很卑贱、渺小,没有价值或令人厌恶,从而对它加以轻视」,这正是我对香港法庭及整个司法体系所持的态度,对于藐视不义的法庭,我只有控诉,无任何愧疚。
  2. 国安恶法下,法律无任何人民授权。人治取代法治,检控以政治立场先行,案件未审先囚,无罪假定原则消失,陪审员制度被废,法官被政权挑选,法庭沦为共产党的法庭,法律成为港共暴政的打压工具。自侮的法庭,不配人民予任何尊重。
  3. 政权对我再多的指控,只凸显香港司法的丑恶,丝毫无损我在国际上的人身自由及言论自由。我会继续好好使用这份自由,基于真相,为香港人说应说的话。

律政司:弃保潜逃者一定追究

律政司回应传媒查询指,由于案件的司法程序尚在进行,律政司不会评论相关案件的内容,但对有人在香港干犯不同罪行遭检控后,向法庭虚构理由藉此弃保潜逃,再肆意攻击香港的司法制度,律政司必须驳斥这些毫无事实根据的言论,并会适当地处理相关行为。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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