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1月10日,本网获悉原获刑19年的原塔城地区东湾镇民族中学校长哈哈尔麦.阿合曼的案情,现在通报如下:
哈哈尔麦.阿合曼:1970年12月3日出生,新疆塔城沙湾县人,哈萨克族,塔城地区托里县托里镇复兴路小区居民,前塔城地区东湾镇民族中学校长,前塔城地区沙湾县畜牧局党委书记,原塔城地区沙湾县宗教事务办公室领导,原塔城地区沙湾县第二中学校长,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读于新疆塔城师范学院中专,1989年7月毕业后又在新疆教育学院政治系进修大专,并于1992年毕业;
曾常年在民族学校历任校长,1995年3月曾任新疆塔城地区东湾镇民族中学校长,2000年至被捕前,曾长期担任塔城地区沙湾县第二中学校长等;因工作敬业、成绩斐然,曾被当地政府多次评为“先进个人”/“双文明先进个人”;
2018年4月5日,被沙湾县警方突然带走,并被送某教育集中营接受“政治再教育”;
后被转为正式逮捕,指控其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法律和违反党纪,并在宗教事务办公室期间签署建造清真寺的合同,有贿赂之嫌,所以应予逮捕判刑;2019年10月,知其已在同年早些时候被新疆塔城地区法院以“违反党纪国法罪”和“受贿罪”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9年;
2021年11月9日获悉,沙湾县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曾向其家属明确表示,如要让其释放,必须交纳保释金40万元人民币,后其家人实际交保80万元,故其最终被执行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2年4月—6月;另据悉,其在被判刑前曾被迫认罪,身体极差,家属被软禁,探视权被剥夺。
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监狱,邮政编码:833006)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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