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831太子站”事件首例暴动罪成 旁观吶喊学生囚3.3年

前年8月31日于太子地铁站发生的警民冲突,造成最少七人受伤,一名在场旁观、以棒击地助威及辱骂乘客的22岁学生,昨(1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暴动罪,法官认为他角色主动,属于前线犯案者,裁定他入狱40个月,成为「831太子站」事件首位暴动罪成的被告,但却是反修例运动中因暴动罪被判刑的第54人。


事实上,暴动罪是反修例运动中最多人被控的罪名,占被起诉人士的三分之一,达745人,当中11%属未成年人士,最年轻的,案发时只有13岁。单以太子站事件为例,截至今年8月,警方共拘捕69人,连同此案被告,有8人被控暴动等罪。而在众多暴动罪被告人士中,至今尚有约六百六十人等待审讯。如此多人被控暴动罪,部分原因可能与控罪被指定义较宽有关。根据《公安条例》,凡参与非法集结而该集结破坏社会安宁的人士,即属触犯暴动罪,最高可被囚十年。


根据案情,22岁被告温嘉霖,是一名演艺学院学生,他被控2019年8月31日在地下铁路的旺角站和太子站月台与其他人参与暴动。控方指称,当晚约10时起,约百名示威者在旺角弥敦道与奶路臣街交界集结和架置路障,遭警方驱散。与此同时,这班示威者经旺角地铁站冲入大堂,并用锤子、雨伞及弹叉等武器破坏车票售卖机、闭路电视镜头与门口等港铁设施,而被告则在现场看着一名示威者用雨伞刺戳控制室门上的防盗眼,形容被告是与其他示威者「共同破坏」控制室外的设施。


其后,示威者冲入前往太子站方向的列车车厢,并阻碍车门开关以便其他示威者上车,令列车受阻,亦导致有乘客埋怨及投诉,并与示威者争执。当列车抵达太子站后,部份示威者下车后在站内继续破坏,而被告则留在月台近距离挑衅乘客,其后示威者返回列车,袭击相关乘客,而被告则以手上的拐杖不停敲打地面,粗言秽语挑衅乘客。警方三个月后在被告家中拘捕他。


经工程师评估,两个地铁站损毁物品共涉及约110万港元。


辩方求情时指出,被告真诚悔过,并向当日受影响的公众致歉,被告事后翻看片段,亦惊讶当天的自己与以往认识的自己「唔系同一个人」,当日情绪激动,是因为有人推撞记者及持铁锤𠝹刀。辩方又说,被告并无动手伤人或破坏对象,但承认他的出现,助长了其他人的行为。


法官姚勋智听取求情后随即判刑,指暴动是严重罪行,示威者在案发时的行为是无视法纪,破坏社会安宁,而被告的角色主动,站在前线犯案。但考虑到被告的背景及认罪等元素,法官判处他入狱3年4个月。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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