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苹果日报》前高层申请保释被拒绝,法官颁布书面判词,透露香港律政司以美国及英国对《苹果日报》高层被捕的快速反应,作为他们与外国政界有“紧密联系”的证据。
外国政府对事件的反应竟成“紧密联系”的证据
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上星期五11月5日申请保释,被高等法院法官李素兰拒绝。她颁下书面判词,指没有充足理由相信,若果张剑虹获得保释,他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
在判词中,法官引述控方指控,指张剑虹与其他《苹果日报》高层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有“紧密联系”,理由是他们今年6月被捕以及《苹果日报》停止出版后,外国政府反应迅速,批评针对他们的执法行动。
根据判词,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特别职务)罗天玮有引述到,时任英国外相蓝韬文(Dominic Raab,又译拉布)以及美国国务院对事件发出的声明。
蓝韬文在6月23日批评,《香港国安法》“只是打压自由和异见的工具,而非用作维护公共秩序”。而美国国务院在7月10日联同19个西方国家及日本发出声明,批评使用《香港国安法》来打压传媒是“严重及负面的一步”,破坏香港的高度自治以及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
控方亦提到,美国共和党内布拉斯加州参议员萨斯(Ben Sasse)在6月24日提案,向《苹果日报》全体员工颁发“国会金章”,以表扬他们对自由和民主的坚持。
黎恩灏:以外国声明作为反对保释理由是“荒谬”
张剑虹是六名被告之一,其他被告包括《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以及前主笔杨清奇。
壹传媒旗下三间公司亦是被告。他们被控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研究中心香港法研究员黎恩灏对美国之音表示,控方以外国声明作为反对保释理由是“荒谬”。
他说:“一来其实是倒果为因,国际社会的声明就是去批评这些检控和拘捕是不合理的。但这些发表声明的内容、理据亦不应该成为被告人被拒保释的理由,因为这些根本跟被告人自己的行为无关。”
“第二就是,检控方跟法庭的做法是令法庭更加政治化。他们的行为客观上等于是向外国政府或是外国关心香港的人士声明说,如果他们继续表达对《香港国安法》被捕或者被起诉人士的关注,就更加会制造一个理由让法庭拒绝有关人士的保释许可。这种做法客观上是被人解读成一种很类似人质外交的策略。”
控方把企业高管等同编采人员
判词亦有引述控方指,张剑虹仍然与在台湾的壹传媒子公司维持紧密联系,担任那些子公司的董事,负责管理壹传媒的台湾业务。控方指,张剑虹可以随时利用台湾的平台,而壹传媒于台湾的资产高达港币1.41亿。
控方又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台湾《苹果日报》网上版仍然多次发表有关香港特区政府及警队的不实指控。控方指,张剑虹不需要亲自发表文章,而可以透过其职位授权、指示及督促其他人发表文章。
代表张剑虹的资深大律师毛乐礼在庭上指,控方指控只是基于张剑虹受雇于壹传媒及他的管理层职位,而没指控张剑虹在个人或其他身份上有参与控方所指的串谋行为。
毛乐礼说,张剑虹的职位不涉及任何编采或出版职责。他的主要职责是壹传媒集团的策略、预算、财政及一般营运。
他说,壹传媒编采独立,张剑虹及其他高层不会参与核准任何《苹果日报》的文章或影片,控方亦没有证据指张剑虹有这样做。
毛乐礼又说,壹传媒已经永久停止《苹果日报》及《壹周刊》的运作,张剑虹亦已经辞去在壹传媒的所有职位,因此张剑虹根本不能再利用壹传媒或《苹果日报》危害国家安全。
案件押后至12月28日再讯,期间各被告继续还押。
文章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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