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云南省河口县官方发布的一份惩戒公告在网络社交媒体上被曝光。根据这份公告,官方针对一名私带“三非人员”(即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者)偷渡出境的防疫人员及其亲属以及全村,制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综合中国大陆媒体报导,上述偷渡事件发生在今年10月6日。当时,河口县桥头乡130疫情防控卡点执勤人员王宝龙私自引带1名越南籍人员偷渡出境,结果被河口县公安局的警员查获。公安机关随后宣布对王宝龙采取刑事拘留,将其羁押于河口县看守所。
11月17日,河口县官方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发布了一份惩戒公告。
根据网络上已曝光的公告内容,当地官方宣布扣押涉案人员王宝龙本人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许可证,冻结其银行账户,关停其手机通讯、宽带网络等业务;同时,王宝龙的直系亲属办理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权利被剥夺,一系列福利待遇被取消,亲属们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就业等,也被明文规定“原则上不予通过”;王宝龙的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的权利也被剥夺;甚至,王宝龙所生活的村庄都被牵连,该村村委会申请的项目资金、财政奖补等也被取消。
这份惩戒公告在网络上曝光后,迅速引起众网友的激烈争议。不乏有人对这种苛严的处罚方式点赞叫好,甚至扬言应该处罚得更严厉;但也有不少网友对这种株连九族式的处罚方式提出批评,为无辜被牵连的亲属、村民表示同情,认为这种处置方式本身就是违法的。众网友纷纷留言质疑或感叹——“这个通告确定合法?” “ 过头了吧!” “ 子女何辜……可怜” 。
有中国网友发文说,这份通告的内容,除了第一条之外,“其他七条的每一条都看得我心惊肉跳”。文中表示,考虑到疫情期间偷渡可能带来的危险,自己也赞成对这类违法犯罪严惩,但也不能够搞法外施刑,河口县这次“又是公开示众,又是株连亲属,又是无限类推,也未免太夸张了”。
文章质疑:王宝龙犯罪,和他亲友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剥夺其亲友就业、经商等正当权利?更何况还剥夺了王宝龙所在村村委会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等机会,这样处置有什么法律依据?
文章直言,河口县官方的这则通告,逾越了公权力的边界,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一纸通告,当事人被打为贱民,亲友遭受歧视,乡邻跟着遭罪,权力之手的能量大到了这种地步,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文章最后强调,在真正的法治社会,任何以打击犯罪之名行连坐之实的操作都是不可容忍的,如果大家对此习以为常,麻木不仁,那么,这样的现象只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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