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

【支聯會案】鄒幸彤第 10 次被拒保釋

已遭公司註冊處剔除登記的支聯會,以及其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早前被起訴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就去年六四和平集會案,被判囚 12 個月的鄒幸彤,今( 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出保釋覆核,遭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第 10 次拒絕,並繼續拒絕撤銷傳媒報道限制。鄒幸彤續保留每八天覆核權利,將於本月 22 日開庭處理。

鄒今看來精神不俗,束起一條馬尾,側身捧著一疊 A4 白紙,以響亮聲音讀出保釋覆核陳詞。她讀出陳詞時,旁聽席不時有人叫好,讀完後旁聽人士均報掌聲。鄒此時轉身向旁聽席人士揮手打招呼。退庭時,不少人大叫「彤彤會戰勝歸來」、「撐住呀彤彤」等。

2021.9.10 鄒幸彤被押到法院提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將於本周六(18 日)起實施安檢,羅德泉今在庭上表示,「新(推行)嗰幾日需要啲時間磨合同適應,令到大家安全啲」,遂訂定當日下午 3 時半開庭,較平日延遲 1 小時。

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李卓人( 64 歲,工會幹事)、何俊仁( 69 歲,律師)及鄒幸彤( 36 歲,律師),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鄒昨因六四案被判囚 12 個月 判囚後首次保釋覆核

鄒幸彤另涉去年六四和平集會案,遭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早前經審訊後被定罪,昨(13 日)被判囚共 12 個月。胡雅文判刑時表示,各被告傲慢地認為悼念六四,比保護其他人的健康或公眾衞生更為重要,須判處阻嚇刑罰。(另見報道

換言之,今次為鄒幸彤由還押正式轉成在囚後的首次保釋覆核申請,即使本案獲得保釋,她仍須就六四案服刑。

鄒 3 個月內被拒保釋達 10 次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文章来源: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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