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星期三

邹幸彤再因香港“六四”集会被判囚 刑期增至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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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邹幸彤:不能用“红线”替代“底线”

已解散的香港民主派组织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被指在去年六四事件周年前夕煽动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周二(1月4日)被判罪成,同日被判囚15个月。她上月已经因为其他案件被判囚,两个案件的刑期部份同时执行,令她的总刑期增至22个月。

裁判官周二判刑时指出,以10个月为考虑刑罚的起点,而邹幸彤当时是等候另一宗案件审讯的时候犯案,因此决定加长刑罚5个月,总共判监15个月。

她上月因为被指煽动其他人参加2020年的“六四”晚会,被判囚12个月。裁判官周二指,最新的刑期有10个月会与2020年“六四”晚会的刑期分开执行。

香港当局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连续第二年禁止市民按过往做法,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烛光晚会,纪念1989年的六四事件,更围封公园部份地方,禁止任何人进入。但当晚不少市民仍然在公园外围逗留。

她同时与支联会其他前高层成员,包括前主席李卓人和另一名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邹幸彤周二被判有罪后,在法庭求情时说,香港在过去两年已经禁止纪念“六四事件”的集会,相关的纪念物品包括分别放置在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的国殇之柱和民主女神像被移走。

她认为在公众平台讨论六四的空间将会完全消失,判决会向公众传达烛光、文字有罪的讯息,又引述六四死难者家属,指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但裁判官指,邹幸彤在社交网络和报章发表的文章,内容是向公众作出鼓励、说服、提议和施压,行为足以构成煽惑的罪行。法庭又认为,被告撰写帖文和文章,明显另有图谋,考虑她的整体言行,裁定她具煽惑动机及犯罪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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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2周年:香港各地有市民纪念六四 警员吹熄悼六四烛光

“为争取民主付出代价,我愿意”

邹幸彤去年“六四事件”周年前夕以个人名义,当晚8时“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点起烛光”。

她在社交网站说:“政府能禁止一个场地里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个角落亮起烛光。愈是想刻意扑灭,烛光只会愈烧愈广,并终将成为焚毁专政的烈焰。而我们这刻要做的,就是尽我们每人的一分力,在严寒中守住这烛光,守住我们良知的底线,守住我们仅余的自由。”

她当时接受BBC中文访问的时候被问到,知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和立场可能令她承受更多刑责,她回应指知道,但“为争取民主付出代价,我愿意”。

“这就是香港现在的状态,你要在专政之下争取民主,被捕是不可避免的,要来就来吧。”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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