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月13日,本网获悉:从2021年8月31日河北大午案终审判决后到今天的4个多月,河北保定市政府在案发时接管大午集团的工作组,仍然占据着大午集团,而且没有要撤走的迹象。
目前,政府工作组仍然控制着大午集团公司的公章、财务和经营管理,已经出狱的公司原副总经理、孙大午的二儿子孙福硕,及孙大午的其他亲属,都被排除在公司的管理之外,不能参加公司会议。
大午案案发于2020年11月11日凌晨,警方突袭位于河北保定徐水区的大午集团,将孙大午及其妻子、两个儿子、两个弟弟,并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高管系数抓捕。2021年7月28日,河北高碑店法院一审判决孙大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机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等八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人民币。除孙大午之外,与他同案的19名大午集团高管,也被判处缓刑或1年至12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款。其中他的儿子和两个弟弟,分别被判处12年、12年和9年有期徒刑。大午集团被处罚金3亿余元,并被追缴14亿元。2021年8月31日,河北保定中级法院终审基本维持原判。
但在案件终审后,大午集团作为民营企业的性质没有改变,政府工作组仍然“代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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