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法庭】“47人初选案”余慧明及“黄店”女负责人 同日于高院申请保释都遭拒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2020年「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医管局员工阵线前主席余慧明,去年7月原于高等法院获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批准保释,惟余于今年3月被指违反法庭保释条件,被港警国安处再次拘捕,带上法庭后被撤销保释。余慧明周三(20日)再次向高院申请保释,法官杜丽冰听毕陈辞后,拒绝保释申请,余慧明须继续还押。另外,警方国安处早前拘捕旺角一茶品店两名女负责人,指她们涉嫌煽惑他人违反防疫规例,其中一名被告同日申请保释遭拒。

余慧明再次向高院申请保释遭拒

余慧明上月再被拘捕后被带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律政司称余在今年2月初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已违反或相当可能违反保释条件,要求撤销其保释。当时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信纳余慧明违反保释条件,拒绝让她继续保释,要继续还押。余慧明周三(20日)再次向高院申请保释,法官杜丽冰听毕陈辞后,仍然拒绝她的保释申请,余慧明须继续还押。

翻看余慧明的Facebook社交平台,她曾于2月17日转载专页「专业清算师」写上「医护前线加油」的帖文,余慧明并表示医护朋友都已经很崩溃,说「我又唔可以批评政府喇,医管局胶层净系一句唔好意思?其实前线无对唔住市民,系你哋胶层对唔住咋」,并写上「但依家只会解决提出问题嘅人」等标签。 

余慧明(34岁)于去年7月28日获法官杜丽冰批准以现金10万元和丈夫人事担保5万元保释外出,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违反《港区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论或作出相关行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组织、安排或参与任何级别的选举(投票除外),不论政府或非政府举办的公开或非公开形式的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外国官员、议员或任何各级议会成员及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不得离开香港,遵守宵禁令;每星期到警署报到4次等。

「47人初选案」中,至今只有13人获准保释候讯,其馀被告须继续还押或因另案正在服刑。邹家成及余慧明去年先后在高院获批保释,其后均被指违反保释条件而遭撤销保释。

茶品店女负责人被控「煽动」 保释申请同样被拒

另外,警方国安处早前拘捕旺角一茶品店《初凝.芝茶》两名女负责人,指她们涉嫌煽惑他人违反防疫规例,包括呼吁不要接种疫苗和虚报打针后出现副作用等,两人被控「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其中一名被告、大学生侯颖欣(25岁)同日(20日)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法官李素兰听取保释陈词后,指不相信她不会作出危害国安行为,拒绝其保释申请。被告的案件周四(21日)将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

侯颖欣和同案被告林宛宜(21岁),2人同被控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 及Instagram发布陈述和海报,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及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案件编号:HCCP348/2021、137/2022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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