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星期五

浸大前学生会长因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9个月 本已获两外国大学取录9月开学

【香港法庭】浸大前学生会长因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9个月 本已获两外国大学取录9月开学现年23岁的方仲贤判刑前获两外国大学取录,判刑意味他不能如期今年9月开学。

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前会长方仲贤,被指于2019年8月在深水埗管有10支雷射笔受审,他早前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不成立,惟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两罪则罪成,已还押了8周,至周四(7日)判刑。法官游德康在区域法院称,司法公正是香港社会的基石之一,妨碍司法公正是对这个不可动摇之基石的攻击,必须判以阻吓刑罚,连同拒捕两罪判处他即时监禁9个月。方仲贤判刑前获两外国大学取录,判刑意味他不能如期今年9月开学。

方仲贤获两外国大学取录 原本9月开学

开庭前,方仲贤架上黑框眼镜,坐在犯人栏内,不时望向家属席,方母亦有到庭旁听。

辩方求情时透露,现年23岁的方仲贤在等待案件审讯期间,以其DSE成绩申请入读多间外国大学,在判刑前获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 University of London)等两间外国大学取录,其中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更给予方奖学金,本在今年9月开学。

辩方进一步求情时指,被告的背景报告内容正面,他并非「犯事的人」,报告显示他开始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辩方又指,本来预计方还押3星期后可判刑,但因为疫情影响,方至今已还押8星期。辩方指,被告初犯、已汲取很大的教训,亦获英国大学取录,希望法庭给予他机会,拒捕一罪以罚款处理;而妨碍司法公正一罪,如法庭认为他还押8星期已经受到足够惩罚,可判他监禁8星期,甚至判缓刑。

法官:罚款未能反映阻吓性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就抗拒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一罪,虽然被告抗拒警员的时间短促、情节并不严重,但法庭认为被告买雷射笔并非用于观星,而是供自己及他人在示威中使用,认为罚款未能反映阻吓性,判以6星期监禁为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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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游德康在区域法院称,司法公正是香港社会的基石之一,妨碍司法公正是对这个不可动摇之基石的攻击,必须判以阻吓刑罚。(余法 摄)

而妨碍司法公正一罪,游官认为被告重设手提电话并非一时紧张,而是冷静下来后,在医院于没有警方监管下重设并取出电话卡,是有预谋或得到他人工具协助。虽然当时案件未进入法律程序,警方亦可循电话纪录、其他电子装置翻查其通讯记录,但是被删除的语音讯息,可能影响法庭考虑其使用雷射笔伤人的意图,认为其行为「某程度影响控方举证」。

法官:司法公正是港社会基石之一 必须判阻吓刑罚

游官强调,司法公正是香港社会的基石之一,妨碍司法公正是对这个不可动摇之基石的攻击,危害公众利益,必须判以阻吓刑罚,此罪以9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虽然两罪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完全不同,但是考虑到被告的良好品格及背景,游官认为判刑9个月已起到惩罚及阻吓的作用,故运用酌情权将两罪刑期同期执行。

游官又指,方在今年初报读大学时,已经知道案件的判刑结果或令他不能如期开学,大学一方亦对方仲贤有极高评价,但相信以其学术成绩可以与大学商讨延迟入读或保留学位,认为对其学术发展影响不大,维持即时入狱的决定。方仲贤听取判决后表现冷静。

法官游德康2月裁决时指出,虽然方仲贤管有10支雷射笔「非常让人怀疑」,但控方未能证明他有特定意图,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不成立。惟他在知悉警员身分下逃跑,又多次要求警员出示委任证,是刁难警员;且他接受高等教育,相信有足够能力推测警方调查方向,重设手机阻挠调查,裁定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案件编号:DCCC1119/2020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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