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央人民政府、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上海市新冠疫情在所谓“动态清零”政策指导下,封控已近一个月,百业凋敝,广大市民及外来务工人士生存面临巨大困境(或已经处于困境),数位年老体弱者因缺乏及时医疗救治而殒命,在如此长期高压举措下已出现多起自杀事件。
中央任命、非经民选认可的地方政府官员只知逢迎上层旨意,奉调行事,蔑视民意。未经科学调研即实施高压封控,是严重渎职行为,应追究本届政府党政官员集体治理责任,党政官员应集体辞职、接受调查。
出现重大社会事故,全体居民(包括全体在沪工作、居住的人士)民不聊生,甚至一些居民已经付出了生命代价。而相关党政官员只是“接受批评”,如果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理应反省、谢罪,致歉,补偿!
因此,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集体缺位、失职的情形下,在尽最大努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我谨代表广大市民及在沪居住人士向中央人民政府、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呼吁如下:
立即解除本届政府党政官员职务,迅速召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推选新一届党政官员。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新一届党政官员必须已在上海生活居住 10 年以上,方具有治理地方的情感基础,方能得到上海居民的基本信任。遴选出的党政官员应接受尽职调查、公示财产和家庭成员状况,报经中央政府批准、授权后,为在上海市生活、居住的人民提供有偿(由人民聘请,无需人民感恩)、忠诚、谦卑服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和批评,定期接受人民询问,配合任期审计。如此方有可能终结千百年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外来客”执政恶端,方是反腐倡廉的根本前提。
即时刹车,暂停“静态清零”政策,恢复科学、理性防控疫情的政策,客观对待疫情,审慎评估疫情走向,及时调整政策。
向遭受盲目封控政策伤害的全体居民(含外来务工及因疫情失业的人员)发放歇业津贴,以封控状态下上海生活用品、食品的物价为基准,按受封控天数计算。
改变只减免“承租国企房产的商户租金“的歧视性政策,疫情期间所有工商企业及摊贩都应享有减租待遇,不应考虑房产或商铺的持有人性质。封控期间免除租金。房产、商铺持有人的损失由政府承担。
个人租赁的生活居住用房,封控期间租金由政府以现金方式支付。房产持有人在封控期间及封控结束 30 日内不得驱赶承租人,封控结束半年内不得向承租人提涨租金,租赁合同在封控结束30 日内到期的承租人可顺延一年。
减免公司所得税,减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基准征收,考虑纳税人抚养老幼之现实)。
立即释放疫情期间因行使言论自由权利而受关押的人士,赦免因轻度过激行为而受关押的人士,并赔偿其因受过度执法而承受的生理及心理损害。
政府向因封控未得到及时医疗救治而亡故者家庭支付赔偿金,向因封控自杀者家庭支付赔偿金,并公开谢罪。
针对居民发放的补贴、救济及惠民举措,应以紧急状态相关法规从速公示、发放,不得延误,以避免更大人道灾难的发生。
上海市居民:季孝龙
身份证号:320521197607108217
手机号码:+86 135 8449 8878
地址:上海市浦城路 99 弄仁恒滨江园
2022 年 4 月 2 日
附注:迫于中国当下言论管控之现状,本请命书将不征集联署人,我本人承担全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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