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流亡海外的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峯在社交网站发文表示,8日从电邮收到警方通知,指律政司引用《港区国安法》向高等法院申请,向他、太太及母亲发出财产限制令。
许智峯指,该命令是按国安法第43条,附表3下的第七条发出,禁止他们处理在香港的任何财产,若违反命令,可处刑事藐视法庭罪,被判监5年、罚款50万港币,或财产被检取。整份财产限制令的文件中,完全无向他们交代施加财产限制的理据,牵涉什么案件、哪条罪行的调查等。
许智峯发表声明回应表示,财产限制令是港共政权以司法打压反对声音的举措,旨在以经济手段滋扰及威吓异见人士,实质与国家安全无关。港共政权手法卑劣,应予以谴责。
许智峯:早把财产移离香港
许智峯提到,因预期港共的政治打压及报复,他及家人早于离港后出售所有在港的物业,并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外地。这次的财产限制令形同虚设,并没有实质影响他及家人的财产。
许智峯重申,太太及母亲均为家庭主妇,从未参与政治或公共事务,更枉论与国安法扯上任何关系。这次被港共针对,明显是国安法权力无制约下的野蛮株连行为,手法可耻。财产限制令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在非公开聆讯下发出,足证港共控制的法庭,黑箱作业,不但不能保障港人的权利,反而是暴政打压异见的刽子手。
许智峯指出,这次事件是港共侵犯人权的有力例证,呼吁香港及国际社会关注事件,抵制及惩罚不义的政权。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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