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

专访学者芬利(1):谈新疆发生种族灭绝的认定

经过几年的外界难以知晓的周折,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的中国和新疆之行终于成行。与此同时,国际媒体对她访问新疆期间能否实际调查那里是否发生种族灭绝问题普遍持怀疑态度。然而,众多研究中国和新疆问题的国际学者认为,已有大量无可否认的证据显示,种族灭绝问题在新疆已经发生并且仍在进行中。这些学者包括研究维吾尔人问题30年的英国纽卡索大学学者乔安娜·史密斯·芬利(Joanna Smith Finley)博士。

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开始她的中国之行之际,美国《华盛顿邮报》5月24日发表报道,标题是 “在联合国(人权事务)代表访问中国新疆地区之际,人们担心一场掩盖”。


5月19日出版的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发表文章,标题是 “联合国人权事务负责人终于即将访问新疆——她是否能了解到任何事情要看中国当局”。

当今中国,新疆以及维吾尔人问题早就成为学术研究和言论自由的禁区。中国共产党当局禁止中国人在公开场合谈论新疆以及维吾尔人问题。但中国境外的学者们多年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这些学者当中有英国纽卡索大学的芬利博士。芬利的研究得到了中国政府给予的一种特殊的凸显,这就是,她被中国当局列入制裁名单。

美国之音不久前采访了芬利。在采访中,在解释她获得中国政府制裁这种“殊荣”以及她研究维吾尔人问题的缘起之余,芬利也解说了为什么她以及众多的国际学者认为用“种族灭绝”来表述在新疆的维吾尔人正在经历的痛苦并非夸张而是实事求是。

芬利表达的是她的个人观点,不代表美国之音。

缘何获得来自中国的殊待遇或荣誉

金哲问:英国有不少研究维吾尔人和新疆问题的学者,你是被中国政府去年三月宣布列入对英国9人和4机构制裁名单的唯一的学者。其他8个人是政界和法律界人士。假如我们的受众对此感到困惑,你要如何解释你为什么会获得这种特殊待遇或荣誉呢?

英国纽卡索大学学者乔安娜·史密斯·芬利博士(Joanna Smith Finley)
英国纽卡索大学学者乔安娜·史密斯·芬利博士(Joanna Smith Finley)

芬利答:不错,我确实是英国唯一的一个受到中共制裁的研究新疆的学者。很多人问为什么是你?我研究维吾尔问题有30年了,只是最近这几年的研究让我遇到了麻烦。英国本来也会有几个其他的学者会受到中国的制裁,但我想为了报复英国(先前宣布制裁4个中国官员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侵犯人权),我可能是中国最容易挑选来进行打击的具有像征意义的英国学术界人士。

英国有其他一些研究维吾尔人问题的学者,其中包括两个拥有美国国籍但生活在英国的学者。我想,挑选他们来报复英国可能不太合适。还有一个研究民族音乐的教授,那位学者对维吾尔人研究涉入很多,但对待政治问题可能不像我一样。我们还有两个职业研究人员,他们是资历比较浅的学者。他们在中国发布制裁之前不是那么著名,因此没受到注意。

那么,为什么是我受到制裁呢?我想有好几个可能的原因。我发表的好几篇论文是可能的原因。2019年我发表一篇文章,其中的论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能在新疆实行国家恐怖主义。我谈论了中国共产党当局如何使用拘禁、监禁和强迫劳动的威胁来使整个维吾尔族感到恐惧从而使他们臣服。这样的文章大概是中国政府不喜欢的。

2020年,我在《种族灭绝研究》杂志上发表论文,那篇论文探讨了新疆发生种族灭绝的风险,探寻了边疆地区的掠夺性种族灭绝,比较了历史上的边疆地区的掠夺性种族灭绝跟新疆的例子。我在文章中指出,学者最初提出的在新疆的文化种族灭绝(也就是低一级的种族灭绝)在2020年6月得到了增补。因为有了证据显示新疆发生强迫绝育、强迫流产、强迫避孕环植入,这些证据显示有可能发生名符其实的种族灭绝。2021年12月9日,设在伦敦的维吾尔法庭判定新疆发生的情况确实就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灭绝。它所依据的根据就是在那里维吾尔人被禁止出生。

我上了中国政府制裁名单的另一个理由可能是,我向英国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提供了证词。那个委员会的主席是汤姆·图根哈特,他也像我一样在去年三月受到中国的制裁。在我提供的证词当中,我向英国政府提出的一些建议或许中国当局不喜欢。我的建议包括抵制2022年2月的北京冬奥会,英国需要和中国进行某种经济脱钩,需要就人权问题进行经济制裁,对中国某些个人实施制裁。

我被中国当局选来实施制裁的最后一个可能的理由是,我在纽卡索大学组织了题为《新疆的危机:种族灭绝、反人类罪、司法正义》的大型研讨会。那个研讨会在2019年就开始规划,我们在网络上,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做了推广。后来那场研讨会在2021年9月举行,聚集了新疆研究和种族灭绝研究的学者、律师、政界人士和人权活动人士。他们齐聚纽卡索大学讨论新疆的危机。我想这可能就是中国当局对我实施制裁的可能原因之一。

非常有趣的是,在那场2021年9月1日至3日的研讨会举行的前两天,新疆首府乌鲁木齐举行了一场记者会。在那个记者会上,当地官员问英国有什么权利就人权事务指责中国?那场记者会罗列了英国历史上一系列侵犯人权的事例。我想那场记者会的时间选择不是偶然的而是特意选择的,选择在我们的研讨会之前。

芬利2021年出席维吾尔法庭首次听证会提供专家证人报告。
芬利2021年出席维吾尔法庭首次听证会提供专家证人报告。

研究新疆维吾尔人问题的缘起

问:你是怎样开始研究维吾尔人问题的呢?

答:我最开始是在英国利兹大学学现代中文,我选择学习中国语言、文化和社会、政治。我到外国留学的那一年是去了北京,那是1988-89年。我去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当时叫北京外国语学院。那个地方靠近在北京的一个维吾尔人聚居区,叫魏公村,也常被叫作新疆村。那里有很多维吾尔人餐馆。

作为外国学生,我们经常到那里去吃午饭和晚饭,我们就认识了很多维吾尔人。我很吃惊,因为看到那些人,我就想:他们怎么在中国?他们跟中国人不一样,他们是白种人,他们有鼻梁高、眼窝深,说的语言跟汉语完全不一样。他们的宗教也不一样,他们是信奉伊斯兰教,他们在这儿干什么呢?我对这种现象很着迷。我在1990年返回利兹大学,写了我的大学本科论文,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以来的少数民族政策,重点是放在维吾尔族。

大学毕业后,1991年我又返回北京,回到北京的维吾尔人聚居区。那时,所有事情都突然变了。在维吾尔人聚集区,所有人、尤其是年轻人都在非常激动地讨论新疆独立的可能性。这就使我想研究维吾尔人与汉人的关系,也使我想研究维吾尔人自我认同的演变。

将维吾尔人与“种族灭绝”联系是否夸张

问:在201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你写到:“维吾尔人的状况最近受到全世界更多的关注。‘种族灭绝’之说(而且是不带‘文化的’这种修饰语)被用来描述维吾尔人的状况。”鉴于大多数中国人因中共密不透风的出版审查不知道中国正在发生什么,你可以如何尝试让他们认识到在新疆一场种族灭绝正在发生,而且,使用跟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相联的 “种族灭绝” 之说并不是夸张?

答: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种族灭绝这个概念本身显然就有很多学术的和法律的争议,无论是谈论当前的维吾尔人危机还是跟这个危机很远的事情。

人们常常错误地以为种族灭绝涉及大规模屠杀,而且是那种非常扎眼的一次性的事件,有成千上万的人被杀掉。人们也常常以为种族灭绝是要跟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平级的。但实际上我们知道,而且也有很多纳粹大屠杀研究者指出,纳粹针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完全是独一无二的案例,是跟其他的案例不可比拟的。

学者布拉德利·坎贝尔(Bradley Campbell)写到:种族灭绝可以发生于更广阔的范围,从原型种族灭绝(这可以是一次性的小规模暴力事件,有几千人被屠杀),到超级种族灭绝(这种屠杀的例子就是纳粹政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蓄意处死600万犹太人)。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是大屠杀是非常极端的事件。

但我的观点以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观点是,种族灭绝可以是以缓慢的、逐渐的方式发生,比我刚才所描述人们所常见的那种屠杀更痛苦; 种族灭绝可以在更长的时间段内发生。这种种族灭绝或许可以被称作渐进式的种族灭绝、缓慢的种族灭绝,就像学者马克·勒文(Mark Levene)所说的那样。

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二条列出了五种行为可以构成种族灭绝,其中每一种行为都可以独立构成种族灭绝,无论大规模屠杀是否发生。

符合联合国认定标准的种族灭绝在新疆

这五种行为是:(a)杀戮某一族裔群体的成员(不一定是大规模屠杀); (b)给某一族裔群体造成身体或精神的严重伤害; (c)将某种生活状态强加于某一族裔群体,以便造成该群体的身体毁灭; (d)实施措施以阻止某一族裔群体内新生儿出生;(e)强迫将某一族裔群体的儿童转移给另一个族裔群体。

判定上述五种行为时必须有得到证实的、从身体上或生物学意义上全部或部分毁灭该族裔群体的情况存在。这就是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主要内容。

在2020年6月之前,很多像我一样研究新疆的学者认为,新疆正在发生文化种族灭绝。文化种族灭绝在国际法当中不被承认。文化种族灭绝也是英国和其他欧洲殖民地国家在殖民入侵时所做的事。这些事情发生在北美州、南美州、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其他地方。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国家在1940年代拒绝使文化种族灭绝的概念纳入1948年通过的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然而,就像我前面所说的,2020年6月出现了证据表明新疆发生了阻止生育的情况,也就是由政府指令的强迫性人工流产、绝育、宫内节育器植入。这使设在伦敦的维吾尔法庭在2021年12月9号裁定,现有证据超出了合理怀疑,新疆发生了反人类罪、酷刑、种族灭绝,符合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二条(d)款。维吾尔法庭审查了大量的证据,其中包括中国当局的所谓人口优化政策,这种政策导致了阻止或减少在新疆的维吾尔人生育。

设在伦敦的维吾尔法庭直接了当地应用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二条(d)款,判定新疆发生种族灭绝。但是现在也有很多律师认为,必须根据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二条(b)款 (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以及第二条(e)款(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在新疆就是把父母都被拘押的孩子转移给政府办的寄宿学校、孤儿院),判定新疆了发生种族灭绝行为。


文章来源:VO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