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是Telegram频道「SUCK Channel」管理员的26岁香港男子,涉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间,多次在频道中发布制造爆炸品教学、钻地设路障等讯息,又鼓励他人参与中文大学一带的暴动、到警署纵火等,被控串谋煽惑他人纵火、暴动等7罪。他早前受审后被裁定7项罪名全数成立,暂委法官许肇强周四(19日)判他监禁6年半。本案为首宗涉以Telegram 煽动而受审后定罪的反修例案件。警方就欢迎法庭裁决,认为有阻吓作用。
被告伍文浩(26岁),报称资讯技术员,他被捕至今,已还押逾19个月。散庭时,被告在犯人栏内躹躬,向旁听人士轻轻挥手及微笑。旁听人士呼「撑住」、「保重呀」。
官:被告作为频道拥有人 有不能推却的刑责
暂委法官许肇强判刑指,被告犯案时香港社会正值有连串持续并连续的冲击及违法行为发生,在此氛围下被告煽惑行为明显加剧破坏社会安宁的风险。而涉案频道为公众频道,有约11万人订阅,即使没有订阅,任何人亦可看到频道内容。法官指,帖文及讯息即使不是被告发布,作为频道的拥有人,他有权修改及删除讯息,但他容许频道中有涉案讯息存在,实在有不能推却的刑责。
被告伍文浩被控7项与「串谋煽惑他人」相关控罪。而根据案例,「煽惑他人」干犯某些行为,最高刑罚为该特定项罪行的最高刑罚。法官认为控罪中以煽惑他人纵火、制造炸药罪、严重伤人、暴动、施用毒药物质等罪为最严重,煽惑他人刑毁及公众妨扰罪为次。
7项罪名之中 「煽惑他人犯纵火罪」最重
7项罪名之中,量刑起点最重的是煽惑他人犯纵火罪。法官指频道内有煽惑他人烧路障、向警方掟汽油弹等讯息,为时约3个月,此罪以监禁6年为起点。而煽惑他人参与中大一带的暴动、以及煽惑他人用腐蚀物质或自制武器来攻击警员,两罪的量刑起点分别为5年及4年;串谋煽惑他人制造炸药及教人用氯气弹在港铁及警署进行屠杀,两罪分别均判2两半为起点。
法官又指,就频道煽惑他人刑毁「蓝店」、警车及宿舍,以及发布堵塞机场、瘫痪地铁等讯息,讯息发布为时7个月,形容此项公众妨扰行为「情节比戴耀廷案过之而无不及」,此两罪判以量刑起点为18个月。
1)串谋煽惑他人犯纵火罪:
频道内多则讯息鼓励他人燃烧路障、向警方掟汽油弹,放火制造混乱等,教道他人如何制造汽油弹、铝热剂弹等等,为时约3个月,情节相当严重,此罪以监禁6年为起点。
2)串谋煽惑他人犯暴动罪:
频道呼吁他人到中大一带参与暴动,频道一日内有90个上的讯息,号召他人以「围魏救赵」的方法支援中大,可见事件有计划,叫人带备剪箝等物资到场,此罪量刑起点为5年。
3)串谋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发布16则帖文煽惑他人用有毒、腐蚀性、可燃的物质或自制武器来攻击警员,性节实属严重,此罪量刑起点为4年。
4)串谋煽惑他人制造炸药罪:
频道内4日内发出6个讯息,煽动他人用不同的化学物制造炸爆品。但港府化验所意见指,对频道提供的方法是否能造出炸药抱有怀疑,认为即使做出来也不会爆炸,而铝热剂的成效与普通汽油弹相若,此罪量刑起点为2年6个月。
5)串谋煽惑他人施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罪:
频道两日内发放3个讯息,教人用氯气弹在港铁及警署进行屠杀,并附有教学连结。专家指,氯气为有毒气体,高浓度氯气可令人气促、反胃、胸痛,严重甚至可以引致死亡,情节相当严重,此罪量刑起点为2年6个月。
6)串谋煽惑他人犯刑事损坏罪:
整整两个月内,频道内有涉127个讯息,鼓励他人以不同形式损坏针对毁「蓝丝」店铺、公共交通设施、警方警车及宿舍,以控罪以监禁18个月为量刑起点。
7)串谋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
频道发布煽动他人堵塞机场、瘫痪交通及列车、参与「三罢」的讯息,又煽动他人参与由2019年11月至2020年7日期间多区活动,维时长达7个月,认为情节比「戴耀廷案」有过之而无不及,此罪量刑起点为18个月。
考虑到后刑期总体性,以及部分控罪的时间及性质重叠,法官将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又指辩方没有特别为被告作进一步求情,没有可以减刑的理由,判被告监禁6年半。
暂委法官许肇强早前裁决时指,被告伍文浩招认登入「SUCKER」帐户,该帐户在频道「SUCK Channel」上拥有最大权力,作为频道拥有人,必然知悉涉案讯息,更以「SUCKER」名义发布讯息。即使他无亲自发布讯息,但仍授权其他发布者,不但提供平台容许他人散播大量煽惑讯息,也对有关讯息视而不见,裁定全数罪名成立。
港警:裁决有阻吓作用 互联网并非无法可依的世界
法庭判刑后,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行动组)总督察戴子斌见记者称,欢迎法庭裁决,认为裁决有阻吓作用。
戴子斌说:即使法庭裁定被告没有在频道中发布讯息,但作为频道的拥有人及管理人,他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在频道中发布讯息,亦即是被告提供一个平台让人大量发布不法及煽惑性的言论,以及选择性无视相关讯息、没有将煽动性讯息删除,这个情况之下,法庭亦有足够证据裁定罪成。
警方又提醒,高等法庭颁发的3项临时禁制令仍生效,分别禁止针对警员、司法人员及其家属作出「起底」的行为,以及在禁止互联网平台鼓励及煽动使用暴力,一旦违反或会干犯藐视法庭罪,提醒市民勿以身试法。
本案是第3宗针对Telegram 频道拥有人及管理人所作出检控的案件,亦是第1宗经法庭审讯后定罪的案件,警方重申,互联网上并非无法可依的世界,警方尊重市民言论的权利,「但呢啲自由唔系绝对嘅」,一旦发现有不法之徒在网上作出违法行为,警方会主动介入及果断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及秩序。
被问到警方现时仍处理多少宗同类案件,以及警方对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因「起底」讯息计划禁用Telegram有何意见 。戴则称只针对法庭判刑作回应,没有补充。
案件编号:DCCC212/2021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