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等8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2020年七一游行,当中7人认罪,判囚半年至1年。前东区区议员陈荣泰否认控罪,周三(29日)在区域法院作供。他供称,虽然案发时警方已就71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但主办单位会提上诉,他料游行上诉得直,强调无意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
本案第5被告、前东区小西湾选区议员陈荣泰(58岁),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于2020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的集结的公众游行。暂委法官郑念慈周二(28日)裁定案件表证成立。
被告想改变社区 故参选区议员
陈荣泰周三供称,他为一名传媒工作者,曾在多间报章、电视台及电台工作,最后一份工于D100电台任职监制。他从未从政,于2019年萌生参选区议会的想法,主要是因为2018年台风山竹袭港,陈认为他居住的住小西湾区清理树林等议题与其他区有很大分别,指「当区代议士做得好差」,他想改变自己社区,故放弃电台工作,开始落区实践自己的想法,再参选区议员。
他于2019年11月24日胜出区议会选举,翌年上任东区区议会小西湾选区的区议员。但本来四年区议会任期,他去年9月「被DQ」,被指违反宣誓内容,他认为被DQ是因为他有份帮忙做民主派初选的票站。
案发前一日收到通知 希望他出席记者会撑场
陈称,案发前一日,他收到曾健成「牛哥」通知,指希望他出席案发当日的记者会撑场,该记者会的召集人是陈皓桓。陈皓桓当时是社民连的人,但为人所知他是民阵的副召集人及发言人。陈荣泰答应到场支持,他认为该次记者会是民阵就71游行被警方拒绝上诉而进行,「作为香港人同新任区议员,当然希望游行上诉成功,尤其71游行系2003年至2019年嘅传统,政府每年游行完都有回应...我衷心希望可以批准」。
案发当日在终审法院门外,陈身穿黑衫、戴口罩出席记者会,「我一直都系企后面,我觉得自己冇角色」。陈指,他当日只是去「撑场」,认为自己到场已经足够,并无打算发言,即使是陈皓桓发言完毕后向后问他「冇嘢要发言?」陈亦回应「唔需要」。
而当日在记者会发言的人之中,陈最熟悉的是「阿牛」曾健成,两人相识十几年,在工作中认识,后来因「大家都系柴湾人」而相熟。陈称其他人不太熟悉,徐子见亦是东区区议会同事;至于胡志伟,陈形容「工作上有采访过佢,谈不上认识,没有私交,没有来往」。
被告当日曾有公开发言 出席是「一心撑民阵」
陈荣泰当日曾有约50秒的公开发言:「(听日)大家著啲花啲嘅衫、有啲节日色彩嘅衫,唔好著黑衫、留返我哋著。而另一样嘢,我想讲嘅就系话2003年有份行出嚟嘅时候,大家都可以咁样行出嚟,点解今年一个所谓《国安法》出嚟啦⋯⋯听日系我哋指标嚟㗎,作为一个香港人,假期想去行街,喺铜锣湾行下Sogo都系会有事嘅,咁我哋都想试吓,到底系有咩嘢事?」
陈解释,他本来从没有打算发言,但是陈皓桓回答记者问题时,曾称「有记者问佢以咩身份,我今次以个人身份,冇同民阵夹过...我相信企系我后面嘅立法会议员、区议员又好,都有有被捕嘅风险。」
陈指,他当时心想,他出席是「一心撑民阵」,陈皓桓的说话与他本来出席的理念不相同,「我觉得佢唔代表我,我冇犯罪意图同动机,我从无谂过自己会被捕」,「所以我需要出嚟讲我系撑民阵,并唔系撑个人身份嘅意见」,故在陈皓桓发言后就称「我想讲两句」,并作出以上发言。
被告强调发言并没有准备、没有讲稿
他指,他在言论中提及年轻人,是因为当时有人认为年轻人穿黑衫就是「搞事」,他出于关心青年人而作出言论,他当时主要是想表达支持民阵游行,强调发言并没有准备、没有讲稿。
当日他有与其他被告一样,手持写上「71齐上街 反对国安法」的纸张合照。陈解释纸张是陈皓桓给他,内容亦是民阵申请71游行的主题及口号,合照只是「仪式及指定动作」。
他强调,从来没有参与过政治组织或有政治连系,他只是关心社区、作为香港人关心香港发展,完全没有打算进一步选立法会或争取更多政治本钱。被问到有没有想过叫市民71无论如何都要出来游行,陈称「绝对没有,我唔会犯法,更加唔会叫人犯法。」
被告指「我唔代表任何人,亦冇任何人代表我」
盘问下,控方质疑陈皓桓发言时曾提及「上诉都必然系唔成功...无论如何都会游行」,如他不同意说法,为何陈听到既不澄清、又不离开?陈称因为当时民阵并没有放弃上诉,上诉亦在案发当晚6点有结果,「我当时都系觉得、真实希望可以上诉得直」,其他人的说话他没有太多关注,「政治人物讲嘅嘢都大同小异」,「佢表达自己不满,冇咩问题;呢啲系佢哋嘅睇法,唔系我嘅睇法」。陈强调,他无意煽惑任何人,「我唔代表任何人,亦冇任何人代表我」。
陈又透露他的婚姻状态,多年前因赌钱问题而与太太离婚,其后决心戒赌,并与前妻再次结婚,不过陈称不想因为此案而连累到太太,「可能要好多钱,或者诉讼压力」,故决定再次与妻子离婚。
控方周四(30日)作结案陈词。
同案另外7名被告早前已认罪
同案另外7名被告为陈皓桓(24岁)、曾健成(64岁)、徐子见(53岁)、胡志伟(58岁)、朱凯廸(43岁)、梁国雄(64岁)及邓世礼(58岁)。他们早前已认罪。首4名被告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另除曾健成和陈荣泰外,其馀被告被控一项举行或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和邓世礼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则获存档法庭。7人被判囚6至12个月,其中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的陈皓桓、梁国雄及朱凯廸,本案部分刑期须分期执行,3人须加监1至3个月。
往年香港在71主权移交日都会有大型游行,但在2020年首次被港警禁止。今年回归25周年,往年在71发起示威的社民连因近日被问话,取消今年所有集会活动。
案件编号:DCCC 107/2021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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