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星期四

【香港法庭】2019年“黎明行动”大三罢 23岁男子认非法集结及击碎交通灯还押候判

【香港法庭】2019年「黎明行动」大三罢 23岁男子认非法集结及击碎交通灯还押候判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中,11月有网民发起「黎明行动」,旺角一带爆发警民冲突,一男两女遭控参与非法集结及刑事损坏交通灯。

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中,11月有网民发起「黎明行动」,旺角一带爆发警民冲突,一男两女遭控参与非法集结及刑事损坏交通灯。其中一名男被告周三(6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非法集结及刑事损坏两罪,法庭先索取他的背景报告,并订于7月20日判刑,被告需即时还押。

消防设备技工张焯棋(23岁)承认于2019年11月11日,在亚皆老街、塘尾道和诗歌舞街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非法集结,以及同日在旺角樱桃街与塘尾道交界,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路政署的交通灯。

控方申请被告赔偿交通灯维修费28360

案情指,为抗议修订逃犯条例,有网民发起「大三罢」,号召案发当日在全港各地扰乱交通,当日下午有约50名示威者集结在旺角案发地点的马路附近用杂物堵路、掘砖、拆铁栏。新闻片段拍下本案被告曾经站在栏杆上,并用物品击碎交通灯,当时有人打开雨伞掩护他;片段又拍下被告拖住巴士站牌堵路,并拍到他多次与一名女子同行前进,其后警方作驱散行动时在后巷拘捕被告及另外两名女子。机电处证实该处有3组交通灯被破坏,维修费用28360元。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张焯棋中三毕业后辗转做过多份工作,最后在其父亲开设的消防工程公司工作,努力工作后升职为助理工程师,他对未来有已有规划并继续在此行业发展,希望考牌晋升为工程师,接手父亲公司。

辩方又指,案中没有证据证明3组交通灯均是由被告损坏,但被告仍然愿意作全数赔偿;事件中没有人受伤、被告亦没有带领及煽动角色,被告坦白承认控罪、愿意赔偿以显示悔意,重犯机会低,希望法庭就刑毁一罪判处4个月以下的刑期,并与非法集结罪刑期同期执行。

先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 还押至720日判刑

裁判官梁雅忻指,事件相当严重,案中受影响的区域是九龙区的交通中枢,事件至少持续40分钟,即使警方执法后上址交通亦持续受影响,该区人口密集,50名示威者的行为对区内已做成很大影响,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并要求控方给予案发时的片段供法庭参考,被告即时还押至7月20日判刑。

同案两名被告亦被控非法集结,第一被告设计师陈雯欣(23岁)拟不认罪,而第二被告女侍应吴卓贤(24岁)则申请押后与律政司商讨以其他方式处理案件,两人继续获保释,案件押后至8月15日再讯。

案件编号:KCCC1059/2022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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