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光城者」7名成员涉嫌去年多次摆街站派发宣传单,鼓吹「武装起义」是推翻政府唯一出路,遭控国安法中「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涉案其中6人20日在区域法院认罪,其中4人年龄16-17岁,成为实施国安法以来首宗涉及未成年人被定罪案件。至于同案另一被告蔡永杰,因尚未阅读修订版案情,获准押后至9月9日听取答辩。
被告依次是阮嘉谦(17岁,中六学生)、仓务员蔡永杰(21岁)、女学生(16岁)、梁瀜允(17岁,中五学生)、陈右津(26岁)、蒋周政儒(17岁,中五学生)及郭文希(19岁)。
除蔡永杰申请暂缓答辩外,其馀6人承认去年1月10日至5月6日,11次摆街站和开记者会,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控方指,被告摆街站期间,派发印有「光复我城是我们的任务」字句传单,以及引述毛泽东名言「革命就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煽动公众颠覆国家政权。
7名被告去年9月被捕,国安处人员从次被告住所,搜出5枝长枪型空气枪、短剑及战术背心。
责编:锺广政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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