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法庭】8.31周年网媒记者被指直播「阻差」 审前认罪获保释

【香港法庭】8.31周年网媒记者被指直播「阻差」 审前认罪获保释被告梁志恒(35 岁)被控阻碍公职人员、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两罪,他在庭上呈上医疗报告并排出一些药樽,指自己有甲状腺亢进、大颈泡及「淋巴有事」,短时间内瘦了50磅。

2021年港铁太子站「8.31」事件两周年日,网媒「蛋蛋俱乐部」台长在太子站外直播市民献花时,被指与警方叫嚣争执,被控阻碍公职人员、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两罪。他早前否认控罪,案件本于周四(25日)开审,被告于开审前改为认罪,自行求情指「自己做错嘢要承担」,称未来不会再做记者,会找其他工作,希望法庭给予机会他重新做人。裁判官先索取一系列报告,被告获保释等候判刑。

被告梁志恒(35 岁)被控阻碍公职人员、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两罪,控罪指他于 2021年8月31日,在港铁太子站 B1出口外,阻碍获合法授权的公职人员执行公务;同日同地作出某些作为,即在行人路中心放置脚架拍摄,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导致上述公众地方遭受阻碍。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 承认两罪

被告周四(25日)出庭时没有律师代表,他承认两罪。被告在认罪前主动称,「我有个请求,可唔可以叫嗰6个警察入嚟,我想同佢哋道歉。」裁判官李志豪拒绝指「呢个唔系我能力范围。」

案情指,2019年「831事件」后,每月的31日都有大量人士在太子港铁站外聚集记念,警方会在场控制人流、广播要求市民不要逗留。案发当日的晚上8时52分,被告称自己为网媒「蛋蛋俱乐部」的记者,站在行人路中间架设相机及三脚架、面向太子站出口拍摄,并作出「飞行姿势」,妨碍在上址过路的行人。警方多次发出警告,被告拒绝返回指定采访区,并继续拍摄,又询问警员「公众地方唔俾人企咩?」

被告的行为妨碍警员在现场执行公众秩序的职务。其后警方传媒联络队成员介入劝阻被告不要阻碍行人路,惟被告没有理会;被告的行为使行人需要绕路而行。其后警方使用广播要求被告离开,但被告拒绝,期间引来5至10名市民及记者围观聚集,被告并开始向警大声叫骂:「仆你个街啦,等灯呀,X你老母」,被告并举高双手称「拉我啦!」被告最终被警方以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名拘捕。警方拍下涉案经过,事件历时约10分钟。

被告亲自求情 称明白自己案发时行为鲁莽

被告亲自求情指,他今年35岁、已离婚,目前身体状况很差,他在庭上呈上医疗报告并排出一些药樽,指自己有甲状腺亢进、大颈泡及「淋巴有事」,短时间内瘦了50磅。他指,上年起已开始生病,但自己一直没有理会,现时正视问题,看医生入院后发现心跳得很快,被告称明白这都不是求情理由。

他最近搬往与年迈的外祖父同住,他称这3年多因为「一啲问题」而没有与外祖父同住及沟通,现时希望可以照顾他。被告又指记者的工作「唔再做喇」,现时因不可劳动、需休息吃药,未来会积极找其他工作。被告称明白自己案发时行为鲁莽,希望法庭可给予他机会重新做人。

李官问被告有没有其他求情说话要说,被告称「冇喇,自己做错嘢要承担」;被告并询问可否「唔使收监」,因为现时需要覆诊抽血。

裁判官先索取一系列报告 被告获保释等候判刑

李官指会先为被告索取医疗报告、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案件押后至9月22日再作判刑,期间被告可保释候判,李官强调,法官仍有机会判处监禁式刑罚,即使让他保释也不要有暇想。

控方申请充公涉案的脚架、相机、咪高峰及手机,被告则指希望取回手机及相机,指希望卖出作生活费用,李官指相关物品是控罪的一部分,除非有更好的理由,否则被告的经济因素法庭不会考虑,最终批准控方充公相关物品。

案件编号:WKCC414/2022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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