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羊村绘本案:香港国安法官裁定五工会领袖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

香港警察国家安全处展示“羊村绘本案”涉案漫画(22/7/2021)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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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香港国安警察查抄言语治疗师工会办事处内的“羊村”系列绘本,并冻结工会资产。

香港“羊村绘本案”裁决,五名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理事出版儿童绘本后被裁定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

中国香港特区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星期三(9月7日)裁定,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主席黎雯龄、副主席杨逸意、秘书伍巧怡、司库陈源森和委员方梓皓,各一项《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成立。

公诉方指控五人在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间串谋他人出版一套三本“羊村”系列绘本,意图煽动他人“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区及其司法制度,使用暴力和不守法。其中,《羊村守卫者》映射2019年“反送中”示威,《羊村十二勇士》映射与之相关的“12港人偷渡案”,《羊村清道夫》则映射2020年初新冠病毒病(COVID-19)疫情传入香港之初时发生的医护罢工

五人一直被收押候审,迄今已超过一年,他们将面临最高两年监禁,罚款2000港元(255美元;1707元人民币)。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批评裁决“荒诞”,是香港人权倒退的例证。

法官宣布押后至9月10日判刑。

“羊村绘本案”涉及哪些人、哪些指控?

控方指控五名被告人于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在香港和黄凯晴及其他人施行协议,刊印、发布、分發、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包括三本名为《羊村守护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书籍,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激起对其叛离;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叛离;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黄凯晴为工会另一位副主席。五人被捕后首次被带到法院提讯时,控方曾表示黄凯晴“在逃”。

2021年2月,一个名为“国家安全教育中心”的团体公开向香港警察国家安全处报警,指控其中两本绘本内容“有强烈错误讯息及带有仇恨”,并“对国家和特区政府带有偏激思想”,对儿童造成不良影响。同年7月,国安警察拘捕五人。

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是在2019年11月成立,并向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登记,当时反《逃犯条例》修订示威仍未平息。在国安警察采取拘捕行动后,特区政府于2021年10月公告撤销其登记。

案件原定于星期三下午开庭裁决,但被推迟了数小时。最终,郭伟健法官在接近傍晚开庭公布裁决,但没有进一步宣读判决书内容。

中国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在发予媒体的判决书新闻择要中指出,法官认为涉案三本儿童绘本均具备煽动意图,且煽动意图并非单单源自文字,而是这些文字在儿童脑海中所产生的效果。绘本属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的刊物,是证明工会理事会所有理事,在协议中参与刊印、发布、分发、展示及复制绘本的直接证据。而在被告执行协议期间,三本绘本已经发布,第四本绘本亦在制备中。因此,法官裁定五人有罪。

法官还反驳辩方观点称,就保障国家安全及维持公共秩序而言,法律对言论及出版自由权利施加限制实属必要,而《刑事罪行条例》并无施加“超出所需”的限制,因此裁定辩方质疑控罪违宪不成立。

声援“羊村绘本案”被告人的民众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大楼外举起羊群造型面具(23/7/2021)

图像来源,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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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在警方起诉工会干部后撤销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的登记。

此前,担任主控官的香港特区律政司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在开案陈词时指出,首被告黎雯龄曾公开承认,绘本系列以2019年示威作为基础,三本涉案绘本和尚未發布的第四册,内容均建基于相同背景。

主控官称,三本绘本构成影响或教育读者不做中国人和不持国家观念的“累积效应”,实际上是灌输分离主义、部族主义及背叛国家,导致丧失国家认同感,损害中国主权、领土完整及香港特区的长远稳定。

在其后的庭审中,公诉方强调,“串谋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这条控罪本身并无要求控方须证明被告人有煽动意图,只须证明他们曾發布涉案刊物,即可定罪。

辩护方在结案陈词中反驳,绘本只是反映被告人对社会事件的看法,并无煽动。同时,控罪中“憎恨”、“藐视”、“叛离”等字眼定义含糊,让当权者有可能滥用法律惩罚异议者,造成“寒蝉效应”。

控辩双方此前曾争论案件应否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被告人伍巧怡也曾就拒绝保释一事上诉至特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2021年12月拒绝伍巧怡上诉申请,认同此案涉及构成危害国安行为,因此适用《香港国安法》的更高保释门槛——即除非法庭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再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否则不能给予保释——区域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今年4月据此裁定“羊村绘本案”应由指定法官审理,并分案由其本人主审。

国际特赦组织代表李紫盈发布声明评论裁决说:“今日香港,你能因为出版画上了羊和狼的儿童书本而坐牢。”

“写作儿童书籍不是犯罪,尝试教育儿童香港历史上的近代事件并不构成意图叛乱。”

图表:《香港国安法》四种罪行

“煽动刊物”罪与《香港国安法》罪行有何分别?

香港旺角街头一组宣传中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海报(15/4/2022)

图像来源,CHINA NEW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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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近日称,中国《香港国安法》实施两年以来,有将近200人因涉嫌犯有相关罪行被捕。

《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最早可以追溯至英属香港制定的《1938年煽动条例》。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香港法学人黎恩灏2021年9月在《外交家》(The Diplomat)杂志撰文指出,该条例在1967年左派暴动审判之后从未被采用。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7月讨论有关香港的定期报告。一些国际人权组织就该次会议提交书面申述时,引述了黎恩灏的文章。

其中,总部设于美国华盛顿的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在6月份提交的申述中指出,自《香港国安法》颁布以来,特区政府引用《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不同煽动罪名拘捕了将近60人。

国际特赦组织在5月份提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陈述中,指责香港特区政府将该等英国殖民地年代之煽动法律”武器化“。

美国等曾对香港国安警察采用《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煽动罪名抓捕活动人士提出批评。2022年4月,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反驳称:“个别外部势力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对特区警方依法执法横加指责,明目张胆叫嚣释放违法犯罪分子,赤裸裸破坏香港法治和社会安宁,是其一贯见不得香港稳、不希望香港治的卑鄙心理作祟,是企图打‘香港牌’干涉中国内政的徒劳政治表演。”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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