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日星期日

山东临沂一小区业主自发组织业委会选举 7人被抓

【大纪元2022年10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自疫情爆发以来,中共当局强推“清零”政策引发了严重的次生灾难和人道危机,而听命于中共的居委会和业委会备受诟病。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一社区居民自发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业委会选举,遭当局打压。

9月30日,中共临沂市委机关报《临沂日报》旗下账号“临报政法”报导称,近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查处一起小区业主“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抓获付某立(男,36岁)、杜某超(男,41岁)等7名人员。

官媒称,9月16日晚,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某小区业主付某立、杜某超等人,在未经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小区内布置会场、印制不符合程序的选票,意图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造成现场大量人员聚集。

(网页截图)

9月23日,临沂市兰山分局对付某立、杜某超刑事拘留,对情节较轻的刘某、张某等5人进行批评教育。

不过,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的李长青律师表示,“业主在物业区域内进行的自治活动,合情合理合法,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相去十万八千里。警方以此罪名干涉业主自治活动,属于滥用职权,相关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如果明知业主无罪,而因其它不正当目的而强加罪名,属于明知他人无罪而追诉的徇私枉法罪。”

李长青律师认为,“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无须政府部门和居委会批准,政府部门和居委会也无权进行审批,只有指导和协助的义务,这是厘清公权力和私权利边界的根本大法。”

根据中共官方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总则》第二条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对于上述消息,不少网友纷纷发表评论。

“我们小区斗争了五年,业主组织的业委会至今也没有成立,政府设置的各种坎根本过不去,老百姓太卑微了,老实的当听话的奴隶,一旦想反抗就扣个罪名抓你。”

“聚集就扰乱秩序?他们在怕什么?业主请个管家为什么还要街道和社区批准?买房子时,街道和社区是掏钱了么?滥用职权才该刑拘!”

“物业公司就是黑社会组织,街道办和居委会是黑物业的保护伞,而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后台是谁,你懂的。”

业主质疑业委会 业委会状告业主

近年来,中国各地的社区业主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诉讼案件逐渐增多,其中小区业委会与业主之间因物业管理议题和具体事项引发的次生性诉讼,也越来越多地引起舆论关注。

据《北京日报》9月30日报导,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业主委员会诉小区业主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系北京市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被告张某系该小区业主,同时也是微信“xx业主群”的群聊成员。

2020年7月至8月,被告因本小区的防水和消防改造问题在微信群内发表了有关业主委员会的言论。原告业主委员会认为,被告在群聊中发表的言论并不属实,故将被告张某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张某认为其言论是对业委会中使用公章混乱、物业工程招投标不透明进行质疑和批评,未诽谤及侮辱,不构成侵权,故而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最终,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封城状态下 居委会和业委会备受诟病

正值中共二十大前夕,当局加强疫情封控措施。从8月20日以来,中国有74个城市处于部分或全面封锁状态,波及3亿多人。封城中的市民面临饥荒、就医困难等问题,同时大量外援物资被居委会和业委会拒之门外,致使大量蔬菜腐烂被扔掉,而困于家中的居民被迫购买高价蔬菜等物资。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今年5月30日,合肥市当局发布公告《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告称,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业主委员会主任每年应当向社区党组织述职。

按照中共官方的解释,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城镇地区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通过居民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但作为中共的基层党支部,居委会及上级单位街道办往往是“冲在阶级斗争的第一线”。

责任编辑:孙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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