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1月20日,本网获悉:广西民主人士陆辉煌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6年8月17日;其不服,已表示上诉。
陆辉煌:1978年2月7日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人,壮族,广西南宁市大岭新村居住户,自由职业者,网络写手,异见公民,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近年来,为求生计曾在广东省珠三角洲等地工作,因关心国家及民生状况,而常在工作之余以写作方式在网络上传播自己的观点和认识;2013年、2016年、2018年,曾分别多次撰写《致中共中央公开信——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妄议”国事》、《对当前政局的分析与呼吁》及《“艰时克共”的建议》等文章,以明确表达对国家政体的认识,建议中共尽快进行民主宪政改革,同时,呼吁习近平关注、关心农民工,反对习的修宪及试图搞个人崇拜等行为,遂立引网络热议和网友共鸣;
因其文章大量通过 QQ群 、微信群和Email邮箱等进行广泛传播,并数次在境外《北京之春》网站予以刊登,尤其是2018年7月,因其又发表文章《致“中国劳工观察”组织的信》,文中描述了中国劳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真实情况,请求“中国劳工观察”组织帮其维权,并通过 QQ 、微信群向网友传播,遂被网警关注,同年8月1日,其被深圳市龙华区福民派出所警方传唤,并于次日被深圳市龙华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18年9月7日,又被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
2019年4月15日,其案被检察院提起诉讼,指控其利用QQ、微信、邮箱等途径发表“散布虚假信息、辱骂国家领导人、造谣污蔑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基本国策、指导思想、战略布局、反腐斗争、发展路线、劳工制度与现状、民族复兴目标等”文章,造成社会极端不良影响,遂应予以逮捕判刑;
2019年12月,其案在深圳市龙华区法院开庭受审;2020年4月30日,终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二审维持原判后,其被送到广东省从化监狱服刑;2021年1月31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因其曾在羁押期间,拒不认罪而遭电击、禁食、戴镣铐等酷刑,并因长期只能睡地板,导致其得了风湿,腰椎疾病,其通信权也被禁止,遂其多次提出申诉而无果;
2022年2月18日,其因呼吁中共当局彻查徐州“铁链女”一案,而被广西贵港市警方从其在南宁市大岭新村的居住地带走、刑拘,自此失联;
2022年11月20日,陆辉煌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6年8月17日;其不服,已表示上诉。
目前被羁押于广西贵港市看守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邮政编码:537131)。
对陆辉煌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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