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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及壹傳媒 6 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押至今近 1 年半,周二(2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指,黎智英會與被告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給予指示,又指《蘋果》在反修例運動及疫情期間,發布超過 150 篇煽動性刊物,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提倡「攬炒」方式抵抗中央。控方又列出多篇與黎智英申保釋有關的法庭報道,指其表面上是新聞報道,當中引述他還押期間有高血壓和牙痛問題、又提及他被拒保釋時,向子女展現的神情等﹐「旨在引起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 另外,控方又指,黎智英推出《蘋果》英文版,「旨在與外部勢力交流」,形容他是「主謀」,6 名被告則與他串謀。
大批市民到庭旁聽,當中不乏《蘋果》前員工。6 人今早出庭時,旁聽人士向他們揮手,林文宗舉起大拇指回應。他離庭時高呼「唔使擔心呀」,有《蘋果》前員工大叫「尋晚(英格蘭對伊朗)六比二呀!」
另外,控方指,自 2014 年「佔中運動」開始,黎智英經常公開發聲,宣傳政治立場和看法,又指他開設 Twitter 帳戶,與「外部勢力」互動。(另見報道)
張劍虹、陳沛敏擬在黎案作供
共 4 人任污點或特赦證人
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大律師李國威;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
周天行指,部分被告會在黎智英違國安案作供,會待該案完結後求情及判刑。辯方透露,當中包括張劍虹。據了解,陳沛敏及同案另一被告亦會作供,連同早前控方透露的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換言之,本案至少有 4 名污點或特赦證人。
案情指《蘋果》擁 80 萬付費訂閱讀者
案情指,最初《蘋果日報》電子版免費供讀者觀看,約於 2019 年 4 月,《蘋果》發布一些獨家內容,訂閱率顯著提升。截至 2019 年 9 月,《蘋果》電子版的免費註冊人數為約 300 萬。
同月,《蘋果》推出付費訂閱,訂閱人數有所下降,截至 2019 年 10 月,約有 80 萬訂閱讀者,每月為《蘋果》帶來 4,000 萬元收入。《蘋果》亦會在各個社交媒體刊出報道,包括 Facebook、Instagram、YouTube、Twitter 和 Telegram。
控方指黎與被告開「飯盒會」
討論《蘋果》出版事宜
控方逐一講述各被告的角色,指在案發期間,黎智英會與其餘被告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給予指示。黎智英又會在專欄「成敗樂一笑」撰寫評論、主持「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張劍虹則為《蘋果》社長,負責報章的整體營運、出版事宜;陳沛敏是副社長,負責報章版面運作,她另有專欄「堆填生活」。
羅偉光是總編輯,主要負責電子版編採工作;林文宗為執行總編輯,主要負責報紙編採工作;馮偉光以筆名「盧峯」撰寫評論,2020 年 6 月 10 日應黎智英邀請,成為《蘋果》英文版總編輯;楊清奇以筆名「李平」撰寫社論。
控方指,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及其他編輯,逢星期二會舉行策劃會,準備未來一周的報道;編採人員每天又會舉行「初會」及編前會議,決定當日「A1(頭版)」內容。印刷報紙後,編採人員會召開「鋤報會」,檢視報章內容。
控方指《蘋果》發布煽動刊物
針對中共及港府、提倡「攬炒」
控方共列出超過 150 篇涉案文章,刊出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1 日,去到 2021 年 6 月 24 日,即《蘋果日報》出版的最後一期。控方指,2019 年 3 月,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蘋果》共發布 11 篇煽動性刊物,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
2019 年 6 月 9 日的遊行,被視為是香港社會動蕩的開端之一,雖然其後港府宣布撤回,但暴動、非法集結等行為仍然持續。《蘋果》被指發布 34 篇煽動性刊物,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煽動對警察的仇恨,以及提倡以暴力手段、「攬炒」方式抵抗中央。
控方又指,2020 年 1 月下旬,新冠肺炎爆發,社會動亂暫時平息,惟《蘋果》仍發布 10 篇煽動性刊物,意圖藉疫情針對中共及港府,煽動對警察的仇恨,以及提倡以暴力手段、非法行為抵抗中央。
控方列黎保釋相關法庭報道
指引起公眾支持和同情
另外,涉案文章包括終審法院拒絕黎智英保釋的法庭報道,如 2021 年 2 月 2 日《「軟禁難防再犯案」 終院質疑黎智英還押候判》、2 月 10 日《終院定國安保釋新門檻 黎智英未審先囚》,以及 2 月 19 日的《無充分理由相信不再危害國安 黎智英申保釋被拒》。
控方指其表面上是報道,當中引述黎智英還押期間有高血壓和牙痛問題、被拒保釋時與家人道別等情況﹐「旨在引起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The content purported to engage public support and sympathy for LAI)」。
涉案的法庭新聞亦包括 2020 年 6 月 18 日另一則報道,題為《要求放緩清場 免人踩人受傷 社工阻差辦公重囚一年》。控方指其內容與一名社工在公眾活動中、因阻差辦公被定罪及判刑有關,文中強調他要求「放緩清場」卻被「重囚」,是首名因示威被判監的社工。
控方指,該文章引述他人回應裁決,指判刑是「打壓(suppress)」社工、偏離原本裁決準則(strayed away from past ruling standards),又指黎智英在 Twitter 轉發該文章。
控方:被捕高層呼籲員工「頂住」 顯示想延續非法活動
控方指,本案各被告在 2021 年 6 月被捕後,《蘋果日報》刊出多篇報道,都有引述他們的說話,包括《陳沛敏選擇留在災難現場 夫:她冷靜堅強鎮定》、《羅偉光:若我被捕,大家要做新聞》、《黎智英獄中傳話:Don’t be afraid》等。
控方指,報道引述各被告稱《蘋果日報》會繼續運作,自己會堅持到最後。黎智英則於獄中傳話,叫同事不要驚慌等,都是想合理化《蘋果》的「罪行」,以及延續《蘋果》的非法活動。
控方指黎推出《蘋果》英文版
「旨在與外部勢力交流」
控方指,黎智英為了回應《國安法》,由 2020 年 5 月起推出《蘋果》英文版,及發布一篇名為《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的報道。黎智英曾表示,推出《蘋果》英文版,是為了吸引海外訂閱者,尤其是美國訂閱者,指這不僅是經濟援助,而且是「政治保護」,又指海外和美國訂閱者越多,中央更難打壓他們。
控方指,85 篇刊物涉及請求外國制裁,又指大部分內容是英文,「旨在與外部勢力交流(communication with external elements)」,以吸引所謂的「國際社會」。控方續指,《蘋果》英文版在黎智英決定下推出,形容黎為「主謀(mastermind)」,6 名被告則與他串謀。
控方:區家麟於〈蘋果》寫評論 構成煽動一部分
另外,控方的指控除了包括黎智英的專欄,還有 4 篇區家麟的評論,包括《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等。案情提到,前社論主筆楊清奇應黎智英要求,安排區家麟撰寫評論,構成煽動內容的一部分。
其他評論文章,包括由戴耀廷撰寫的《初選就是抗爭》,3 篇已故作家李怡的評論,包括《警惕左翼思潮》等。專欄作者還有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袁弓夷及鄺頌晴等人。
6 人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
6 名被告依次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總馮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
各人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6 人另面對的「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黎被控串謀勾結案 12.1 開審
至於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則不認罪,案件排期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不設陪審團,由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負責審理,預計審期 30 日。
辯方早前在案件審前覆核時透露,就審訊由 3 名「指定法官」審理及不設陪審團,擬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將於 12 月 1 日開審日會處理有關申請,及處理證據及法律爭議。
HCCC52/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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