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苹果日报》国安案:六高层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2022.11.22 06:19 ET
《苹果日报》国安案:六高层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RFA制图

香港《苹果日报》6名高层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6人承认控罪,法官宣布他们罪名成立。有评论认为港版国安法案件属于政治案,相信6人是基于刑期等因素而选择认罪,但无论会否被重判,案件对香港媒体已造成巨大寒蝉效应。

 

 

6名被告包括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及杨清奇。11月22日他们由囚车押送至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答辩,大批警员及特种部队在场戒备。

他们被控串谋《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利用《苹果日报》作为发布煽动内容的平台,要求外国对中国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为。

控方列举161篇文章作为证据,认为被告有份撰写、授权或发布以新闻报道、评论、宣传等方式达到政治目的。

6人的犯案时间从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横跨港版国安法实施前后,期间《苹果日报》卖出近7000万份,80万人付费订阅网上版。

控方逐一分析被告的角色指出,黎智英会与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及其他被告召开“饭盒会”,讨论内容及给予指示。张剑虹作为当时的《苹果日报》社长,角色在黎智英之下,负责出版政策、财政、订阅等整体运作。

 

苹果日报在2021年6月24日出版最后一期后,被迫停刊。(高锋摄)
苹果日报在2021年6月24日出版最后一期后,被迫停刊。(高锋摄)

控诉指,日常的编采决定由《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负责。冯伟光是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也有以卢峰的笔名写评论。杨清奇是前主笔,以李平的笔名写社论,也负责审稿。

控方:6被告早于雨伞运动已和黎智英串谋

控方表示,2014年雨伞运动起,黎智英利用《苹果日报》发表政治主张,他自己也参与抗争,6名被告当时已经与他串谋。到2019年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社会有激烈辩论,《苹果日报》发表煽动性文章,左右公众意见,针对中国中央和特区政府,呼吁市民参与示威。

控方指,自当年6月9日起冲突愈演愈烈,《苹果日报》再发布文章对抗政权,煽动仇恨警方,以及提倡“揽炒”(也就是同归于尽)。

控方还表示,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前后,《苹果日报》持续要求外国对中国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条例生效首日,《苹果日报》谴责国安法是恶法,破坏“一国两制”。直至黎智英、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被捕,《苹果日报》继续出版,支持他们的不合法活动。

黎智英被形容为案件的主脑,6名被告透过他们在《苹果日报》的角色与黎智英串谋,一些外部势力、尤其是美国,的确对中国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包括推动香港有关法案,提供平台让反对中国中央的人推动“港独”。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6人罪名成立。法官把案件押后至黎智英案审结后,进行求情和判刑。

分析:认罪或有助被告获得减刑

移居台湾的港人、香港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认为,港府针对《苹果日报》的各种指控是本末倒置。

林荣基:“港人参与雨伞运动和反修例示威并非由于《苹果日报》煽动,而是由于中国大陆要干预香港事务,并胡乱修改《基本法》,在香港实施中国大陆的国安法就是把法律强加于香港的例子。”

 

香港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图)认为,港府针对《苹果日报》的各种指控是本末倒置。(林荣基独家提供,拍摄日期不详)
香港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图)认为,港府针对《苹果日报》的各种指控是本末倒置。(林荣基独家提供,拍摄日期不详)

香港独立记者林彦邦相信,《苹果日报》前高层选择认罪是迫于无奈,主要是基于政治现实。

林彦邦:“他们面对非常严重的控罪,可以被判处很长的刑期。从政治现实来看,大家都知道,虽然庭审还没有开始,但是可以合理的估计,6人是一定罪成的。就算他们不认罪,面对的也只是更长的刑期。认罪的话可以扣减三分之一刑期,而且可以避免漫长的审讯程序,还有高昂的律师费。他们认罪跟他们本身是否有罪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在香港目前的司法状态下迫于无奈的选择。”

有分析认为,虽然根据控罪,6人并非案中首脑,但港府为了杀鸡儆猴,未必对他们从轻发落。

林彦邦:“我个人是希望当局不要对他们赶尽杀绝。它们(港府)从政治上来说,主要是要处理黎智英。其他人在港府眼中应该没有那么重要吧。黎智英可能判得非常非常重。他们可能希望自己不会被归类为最严重的,刑期会短一些,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好说。”

作为独立记者,林彦邦认为,比起黎智英案,《苹果日报》6名高层的案件对香港媒体造成的寒蝉效应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彦邦:“说得难听一些,大家对于黎智英这样的下场可以说是意料之中。港版国安法一出,大家已有心里准备,但是这6名高层不一样,他们(被捕前)负责的就是《苹果日报》内容方面的工作。说得更明确一些,他们是直接的被以言入罪。他们没有到外国做什么,没有跟外国的什么人来往和接触,可是仍被控以勾结外国势力,最高可以判囚终身。这对于香港媒体是非常大的警告、恐吓:就算你是管内容的,也不一定可以躲得过(港版)国安法的铁锤。”

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案件下月1日开审,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抗辩,香港律政司不服,先后向高等法院上诉庭和终审法院申请上诉,均被拒绝。香港媒体报道,张剑虹及陈沛敏将会在黎智英案以污点或特赦证人出庭顶证。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29条,犯“勾结外国势力罪”可以判囚3年以上、10年以下; 罪行重大者可判终身监禁或囚10年以上。

 

记者:高锋    责编:许书婷 陈美华    网编:瑞哲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