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

欧洲人权法院裁决将能阻止所有从欧洲到中国的引渡

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最近的一项裁决可能阻止所有从欧洲到中国的引渡,活动人士认为这一裁决是具有全球影响的里程碑式决定。

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的法官于10月6日一致裁定,被控电信诈骗罪的台湾人刘宏涛(Hung Tao Liu,音译)不应被从波兰引渡到中国,因为他可能面临虐待或酷刑,而且可能无法得到公平的审判。

法官还裁定,刘宏涛就引渡请求提出上诉期间在波兰被拘留五年是非法的。 该判决将于明年1月生效。

刘宏涛的波兰律师、罗兹大学法律学者马尔钦·戈尔斯基(Marcin Górski)解释说,至关重要的是,刘宏涛既不是政治活动人士,也不是中国的批评者,也不是宗教少数群体或少数民族。

戈尔斯基告诉美国之音:“所以,案件的结果基本上是,无论你的个人身份如何——无论你是否是在中国参与某种反对活动的政治活动家——你都不能被引渡到中国,主要是因为任何人(被送过去)都可能会遭到虐待。”

刘宏涛于2016年从西班牙逃到波兰,此前西班牙当局以电信欺诈指控逮捕了200多名台湾裔嫌疑人并将他们引渡到中国大陆。 据称刘宏涛是该组织的头目。

人权组织指责西班牙无视对中国司法系统里虐待和酷刑的警告。总部设在马德里的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的研究员陈靖捷告诉美国之音:“西班牙政府了解中国的情况。

陈靖捷说:“中国政府试图说的是,我们将提供这种外交保证,我们将确保公平审判,我们将确保不会有任何死刑或无期徒刑,所以你们可以把那些人送回来。”

陈补充说:“这项(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也清楚地表明,这些外交保证并没有意义。”

2017年,国际刑警组织应北京当局的要求发出“红色通缉令”后,刘宏涛在波兰被拘留。 波兰法官批准将他引渡到中国,这一裁决后来在2018年得到波兰最高法院的支持。刘宏涛随后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请,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优先于欧洲某一国的国内法院。

波兰可以对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但法律专家表示,由于裁决是各法官一致做出的,因此不太可能被推翻。

46个国家签署了《欧洲人权公约》,该公约由设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监管。 戈尔斯基表示,未签署该公约的国家也会注意到最近的裁决。

他告诉美国之音:“该裁决可能会对全球范围内发生的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事实上,我们也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那里得到了对这一裁决的良好反馈。”

该裁决还可能影响欧洲与中国之间的关系。

戈尔斯基说:“例如,这一裁定可能会影响到与中国在进行中的贸易协定的谈判和批准进程。”

中国一贯否认其侵犯人权的指控,并表示其法律规定了公平审判的权利。 人权活动人士说,中国不允许其司法系统受到国际监督,酷刑、逼供和处决很常见。

文章来源:VO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