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在2019年9月29日港岛区的「全球反极权游行」,事后有96人在金钟政府总部外一带被捕,并被控以暴动罪,被分拆成多宗案件处理,其中一宗案件涉及9名被告,当中6人在今年9月中案件开审前认罪,并在周五(2日)判刑。由于案中一名被告案发时尚未成年,最终被判入教导所;其馀被告法官陈广池一律以4年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后全部判刑36个月,而其中一名女被告任职注册护士,在疫情期间参与抗疫工作并获港府发嘉许状,陈官对她酌情再扣减半年刑期,最后判监30个月。陈广池在判刑时指,各被告的求情陈词中,看不见慷慨凛然的政治豪情或政治立场,只见人云亦云、跟风的羊群心态,被看似政治氛围的阴霾而迷失理性,失去自我判断,结果不知就里地犯案,致使没有案底、有抱负的年青人终身刻著刑事定罪纪录的烙印。
被告旁听亲人闻判刑激动啜泣
6名面对判刑的被告,依次是案发时只有15岁的匿名男学生、黎浩彬(23岁)、江璧怡(28岁)、洪聪满(28岁)、陈航生(22岁)及刘文辉(31岁),各人在今年9月13日案件正式开审前认罪,案件之后押后至11月14日求情,并在周五(2日)下午于区域法院判刑。各人承认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一带参与暴动,其中洪聪满及陈航生,原本另分别再面对一项袭警及一项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获准搁置于法庭存档不作起诉。
由于判刑后各被告不再被还押而需要开始服刑,亲友再不能每日探访,或因此令各被告有多名亲友出席旁听,正庭42张正审庭旁听飞,迅速派发完毕,有部分被告亲友只能取得延伸庭旁听飞,需要跟人交换以进入正审庭旁听。而在陈广池宣读判刑期间,有被告亲人在旁听席忍不住激动啜泣。
陈广池批推手无为被告悲苦「买单」
案件由法官陈广池处理,并撰写了全长36页、逾1.5万字的判刑理由书,他在判刑前指,案件可说是一宗社会悲剧,他从6名被告的求情陈词,看不见慷慨凛然的政治豪情,亦没有热血煽情的政治立场,而他只看见「人云亦云,跟风的羊群心态」,又称各被告被「看似政治氛围的阴霾而迷失理性,失去自我判断」,因而不知就里地犯案,致使没有案底、有抱负的年青人终身刻著刑事定罪纪录的烙印。陈官又批评,「那些在『蓝天白云,自由自在』的推手,却可以潇洒地做旁观者,看著被捕者和他们家人的悲凉,享受著政治红利和外边世界的『支持和嘉许』。」
他续指,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当日政总外的暴动,说是在理大和中大暴动案外,另一宗严重暴乱事件,指政总代表整个香港行政核心,有其象征意义,而「暴徒」投掷汽油弹、硬物、砖块等,又占据行车天桥和马路,瘫痪香港区政商核心地带的交通,形容是「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而虽然本案有被告声称有人免费提供那些并不便宜的「猪嘴」防毒面具和头盔,但陈官指直言,「如果说没有后方『大台』策划及组织,这可是匪夷所思。」并指这些不在现场的「旁观者」,作为真正推手,没有为各被告和他们家人的悲苦「买单」,补偿被告们失去自由,失去理想的巨大损失。虽然各被告自称只是参与者,没有使用暴力,但陈官指正因人多势众才使暴徒「气焰火爆」,更加勇武凶残,「以为自己是如狼般勇猛的战士」,却不知为何而战,他对此感到可悲。
以4年为量刑起点 迟认罪只获25%扣减
针对各被告的判刑方面,案发时只有15岁故需要匿名的男学生第二被告,现时已18岁,但根据条例法庭需索取教导所和劳教中心报告,报告指他受社会就反修例活动的影响而参与合法的集结及示威活动,曾先后参与30多次这些活动。现时他坦承罪责,认为他是心智不成熟和因同辈的影响所驱使,并没有使用暴力,希望将来能成为一名纹身师,故建议判进入教导所,陈官在考虑案情及求情因素后同意有关建议。
至于第4被告黎浩彬,陈官指被告在犯事后,在被捕及起诉后感到悔疚并不是实在的求情理由,他从辩方的求情却看不见被告犯案的原因,和何来那些政治使命感,惟没有证据他曾使用暴力或安排策划,他也没有攻击性武器,没有生理盐水,接受他当时是暴动参与者,以4年为量刑起点,由于并不是第一时间认罪,只给予25%刑期扣减,最终刑期减至36个月。
助抗疫获港府嘉许 酌情再减刑半年
而任职注册护士的第5被告江璧怡,陈官指辩方形容她为一名温和、敦厚及极具同情心、有南丁格尔精神的注册护士,惟却引出一条基本问题,就是为甚么被告会参与冲击政府,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动,指这是「对辩方的求情是何等的讽刺」。
陈广池又特别提及被告亲撰的求情信,形容文笔流畅的被告,在求情书开头第一句「便活生生的把众多相类似的被告形容得透切」,引述被告所写道:「悔,对于我说何其真实与沉重」;而被告称自己因参与社区疫苗接种计划而得到政府嘉许状的肯定,使她「体会到心灵的愉悦」,虽然不知何时能从深渊爬起,但不会自弃,希望能成为手术室护士或助产士,就算梦想与使命可能因刑事罪行而泯灭,仍会锲而不舍,希望法庭能给予她「朝霞的机会」。陈官指「这才是深切反省的信息」,在考虑她没涉及暴力行为,相信她在参与之馀亦可能以救援他人为己任,却错判形势而最后被捕,同样以4年为量刑起点,而迟来认罪只给予25%刑期扣减,判刑本同为36个月,但她被捕后仍尽责地做医护工作,得到嘉许,相信她的悔疚及思痛后的反省和洗心革面的决心,故酌情再减刑6个月至入狱30个月。
同案另3被告罪成 下周判刑
第6被告洪聪满方面,陈官就裁定他是参与者,鼓励在场人士由非法集结演变为暴动,以人多势众的暴力去冲击警方的防线及政总,在考虑其求情因素,包括由其母撰写的求情信,以及其胞弟称会协助哥哥出狱后重回社会等,同样以4年为量刑起点,迟来认罪只获25%刑期扣减,最终判刑36个月。
至于在内地出生、于案发前两年才来港定居的第7被告陈航生,陈官引述其求情信,指自己深感后悔,又说「对不起祖国给我移居香港的机会,以及家人对我的期望」,而其父母就在求情信中,说自己写求情信时「有太多太多的惭愧」,因对儿子没有足够关爱,没有足够沟通,把儿子推向深渊,而在考虑没有证据指他在案中使用暴力或损毁财物,但也看不到他究竟为了甚么政治目的,和似是而非的政治理念来参与暴动,直指犯事需要承担责任,认为要怪责的是被告自己盲目而没有三思的行为,以及同辈间在不同平台的冲昏了脑子的言行,最后同以4年为量刑起点,并因较迟的认罪只获四分一刑期扣减,判刑同为36个月。
而第8被告刘文辉的判刑,陈官提及被告当时戴白色头盔、「猪嘴」防毒面具,穿著似乎是印有政治口号「黄蓝是政见.黑白是良知」的黑色T恤,他不猜测装备是否被告自己购买,还是在现场「那些策划者免费派发」,惟指如果是后者,「便是『大台』的身影,幕后黑手的代表」,考虑求情理由后,同以4年为量刑起点及因较迟认罪只得四分一刑期扣减,同样减刑至36个月。
同案另外3名被告均被控暴动并选择不认罪,3人上月10日已在区域法院同被裁定暴动罪成,3人须还押,等候索取背景报告,案件押后本月8日判刑。
案件编号:DCCC238/2021
记者:吴婷康/程文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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