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对《香港国安法》的释法,认定特首和国安委有权决定国家安全的定义和介入事件,并指明,要先经过香港特首认定资格和发证明书,海外律师才可以处理有关国安法案件。有评论认为,这次释法把中国官派律师的做法,搬到香港。预料香港律师执业资格,将完全被中共控制。
因处理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能否聘用外籍大律师的问题,香港特首李家超早前向北京提交报告,建议由中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作出解释。人大常委会在周五(12月30日)闭幕,最终决定通过解释《香港国安法》第14及47条,即通过认定香港国安委和特首的权力范围,处理事件。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国安委可以分析和研判香港的国家安全形势,在人大常委会释法后,进一步确认国安委有权在不公开信息、不受香港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涉,不受司法覆核挑战下,决定国家安全的范围。
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强调,《香港国安法》第47条已列明,特首可以透过发出证明书的方法,认定有关行为和证据材料,是否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证明书对香港的法院具有约束力。在对香港不具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代理涉及国家安全风险案件的问题上,应经由国安委作出判断和决定,再经特首认定,由特首发出证明书的方式处理。
特首李家超在人大表决和通过、并公布释法内容后与媒体见面,表示欢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说明国安委和特首,对何谓国家安全有认证权力,并表示会进一步强化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执法力度。
李家超:"特区政府会评估风险,积极考虑'法律执业者条例',有关专案认许条文的修订工作,会履行《基本法》23条的宪制责任,尽早完善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李家超表示,人大常委会只是重申在《香港国安法》下,特首和国安委应有的权力,释法只针对指定范围,香港仍然欢迎海外法官和律师,参与和处理非国安法的案件。
评论:把中国官派律师制度搬到香港 预料香港法律界执业资格将完全被中共控制
但法律界的看法,与李家超的说法,并不一样。身为律师的时事评论员桑普表示,这次释法的范围很广,国家安全案件可指定法官和代理的辩护律师,李家超又表明要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等同是把中国控制律师执业的做法,搬到香港。
桑普:"不仅是律政司和法院受到共产党控制,现在任何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从法官、控方至辩方,都要完全控制。要请海外律师都需要行政长官的证明书,或者国安委的判断和决定,以后会不会逐步的蚕食鲸吞,到所有律师都如此,就变成好像中国的律师制度一样,律师有接受年检,通过才能够当律师。
桑普表示,这次的释法,严重危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释法后无限扩大 赋予特首和国安委独裁治港的权力
前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表示,这次释法最严重和恐怖之处,在于无限扩大香港特首和国安委的权力,不仅破坏香港的法治,行政、立法和司法,也不能约束特首和国安委的决定,等同是把香港变成无法无天的地方。
任建峰:"更恐怖的就是这次释法,让行政长官和国安委的权力,扩大到无限的大。只要他们定义了一件事是牵涉了国家安全,他们就可以做出决定,可以制定一些行动。甚至可以说防疫政策,或教育政策,可以什么政策都说是涉及国家安全,完全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后患无穷。"
另外,北京公布这次释法的安排,与以往不同,官方未有在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后,马上公布相关内容,而是在央视《新闻联播》先作简介,之后再公布内容和人大常委会的解释。
记者:陈子非 责编:许书婷、梒青 网编:洪伟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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