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星期日

【香港法庭】「理大围城」郭子麟等13人被判囚29个月至63个月


【香港法庭】「理大围城」郭子麟等13人被判囚29个月至63个月理大「围魏救赵」案13人暴动罪成遭判刑。
 美联社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警方包围理大事件,市民在附近发起「围魏救赵」行动,警方在油麻地一带拘捕213人,其中13名男子被控暴动等罪名,包括「12港人」郭子麟。案件周六(3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各被告分别被判囚2年5个月至5年3个月,其中郭子麟因另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已被判囚10个月,法官考虑郭在本案早已认罪及两案总刑期,将他共判囚29个月。

13名被告为:文员李卓珩(26岁)、地盘工陈骏炜(28岁)、IVE学生刘嘉乐(26岁)、摄影师郑家裕(33岁)、IVE学生林敏诺(19岁)、兽医护士廖卓贤(25岁)、理大学生马宇亮(27岁)、酒店接待员谢浩庭(25岁)、仓务员容家俊(26岁)、运输工劳尚文(26岁)、学生梁楀燊(21岁)、咖啡师张贺琪(23岁)、港大生郭子麟(18岁)。

暂委法官香淑娴指,当日示威有一定程度计划和预谋,示威人数远超过200人的警力。在历时约50分钟的暴动中,示威者投掷逾250枚汽油弹,亦向警方推进、照射镭射光和投掷砖块,现场尤如小型战场,暴力程度也十分严重,不难想像对公众的滋扰程度。法官又指,示威者漠视警方警告,挑战警方权威,虽然未有证据显示各被告有带领或号召角色,但案件发生在人烟稠密地区,案件情节、规模严重,难以估计对市民生活的危害,认为判刑是唯一适当考虑。

控罪指13名被告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和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部份被告被指管有板手、六角匙、镭射装置、锤、打火机、钳、索带、喷漆等。

责编:锺广政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