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法庭】「理大冲突」大专生将判刑 押逾4年「望香港变好」

香港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有18人当场被捕,其中一名学生周一(30日)承认「暴动」等三项罪名。案情指,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逗留理大1天,「希望香港改善得更好」。法官押后至2月7日判刑。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已被还押约23个月,相等于已服刑4年4个月,对他已有阻吓作用;法官郭启安就表明「(总刑期)少过你还押日子,自然会当庭释放」。 

被告连同百人从理大正门尝试逃走 

被告余文博案发时只有18岁,承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学外畅运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管有雷射笔」及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23249。另一指他于同月17日在理大参与暴动的控罪则获存档法庭。 

根据案情,示威者于2019年11月11日起占据理大,被告则是「早期进入理大后突围逃走的一分子」,于11月18日下午1时许连同约100人试图从畅运道近理大正门逃走,于畅运道筑起伞阵,有人曾向康宏广场一带警员射箭、投掷汽油弹及砖头,警方进行驱散,最后截停及拘捕包括本案被告在内共18人,而被告被截停时,曾猛烈挣扎,又试图弃置头盔、眼罩及防毒面罩,在被捕后警员从他身上发现黑色手袖、手套及一支3B类别的雷射笔等物品。 

进入理大因支持运动望香港未来改善得更好 

案情又指,被告于之前一天(17日)凌晨进入理大,共逗留约1天9小时,在校内主要是吃和睡,及协助运送食物,雷射笔是从理大校园饭堂内免费取得,主要用于观星,曾在17日凌晨约5时在户外范围向天照射;他又在警诫下称因为支持社会运动而出现在理大,「希望香港未来改善得更好」。 

控方原欲在庭上播放长约1.5小时的片段,但法官郭启安指自己「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认为部分片段不需重温,只着控方播放涉及示威者突围及被告抗拒警员等的片段。控方播放的呈堂片段就显示,两名速龙小队警员曾左右挟著被告两臂,被告欲朝反方向挣扎,结果被制服落地,期间双脚不断朝路边砖墙踢,稍后再有一名持枪警员在旁戒备,被告之后向镜头说出自己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被告申保释候判被拒绝 

根据被告跟控方早前达成的认罪协商,被告在11月17日在理大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的控罪获准存档法庭,控方一度称此为事件背景,建议法庭考虑,但郭官就指,如判刑时一并考虑该暴动罪情节,变相把已存档法庭的控罪「死灰复燃」,会失去认罪协商的意义。 

辩方求情时指,本案历时不多于29分钟,被告非担当主导角色,加上犯案目的并非为集结,而是逃离理大,只是用了错误方式,而被告过往品格良好,获父母、亲人、一众师生及朋友为他撰写求情信,及早认罪展示真诚悔意,还柙期间不断自修,是「勤奋上进的年青人」,望法庭酌情轻判。 

法官郭启安就指,鉴于辩方呈上新案例及法庭在求情陈词中得知新资讯,未能即日判刑,案件需押后至2月7日下午才判刑;辩方随即为被告申请保释候判,惟控方反对,郭官亦指被告服刑的长度会否多于法庭判刑,现阶段谈及是言之过早,最终拒绝保释申请,被告需继续还柙。 

案件编号:DCCC205/2021 

记者:吴婷康 责编:方德豪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