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47人案】区诺轩认与戴耀廷为「35+」主推手 对参与者感内疚

香港「初选案」周二(14日)续审,被告之一区诺轩续以控方证人身份接受辩方盘问,确认自己与戴耀廷为「35+计划」的主要推手,他主要负责出席协调会议、联络不同派别人士沟通及举办选举论坛,戴负责「计划」的论述工作,自己与立场相对保守的参与者接触较多,「佢哋个别亦都系托付于我」,内疚自己最终不能维护多元声音,但法官就未准他继续发言。

「积极」字眼最早于3月24日已出现

「初选案」踏入第24日审讯,审讯只安排在下午,续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由代表被告民主党黄碧云及林卓廷的大律师沈士文继续上周的盘问。沈在盘问时再引述区诺轩早前录取的口供,就「会积极」运用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的用字,问区有关选择是否戴耀廷创作及选择使用、字眼是想作「大家讨论的平衡点」,以及使用在协调文件后,在九龙西及新界东没再进一步讨论相关议题?区均一概表示同意,并确认最早于3月24日的「35+计划 民主派九西协调机制(初稿)」中,已存在「会积极」运用权力否决预算案的用字,亦确认他确不知道戴耀廷是否有把协调文件初稿发予所有与会者。

对于戴耀廷曾在2020年6月9日的初选记者会上,指初选者无须签署共同纲领,沈问区其中一个原因,是否因当时参加者就有关运用权力否决预算案的段落持不同意见?区就以「戴耀廷当时应该没有这样想」作回应,并引述戴当时回答传媒的说法,是不想制作一份可令政府用作取消参选者资格的文件。

区指《墨》声明后黄碧云林卓廷立场未变

沈士文又指,民主党的立场是为日后留空间,不想与否决预算案捆绑,黄碧云及林卓廷没签署共同纲领,亦没有把共同纲领夹附在提名表格,做法与党的立场一致;区诺轩确认民主党在《墨落无悔》声明公开后,立场不变,亦指看不见黄、林两人立场改变。区续指,《墨》声明与「35+计划」毫无关系,他不同意任何参选人尝试强逼他人同意否决预算案的做法。

另外,沈亦在盘问中提及吴政亨,吴以笔名「李伯卢」在2020年7月3日,于《苹果日报》刊登「三投三不投」全版广告,区确认「三投三不投」必定不是「35+计划」大会的一部份,又指自己是从报章得知有关资讯。

「三投三不投」没涉「35+计划」财政开支申报

法官陈庆伟就关注,虽然区本人与「三投三不投」无关,但他并不能代戴耀廷回答有关计划是否属「35+计划」下的子计划(sub-project);区就回应,称:「我只能够讲我自己罗」。

另一法官李运腾之后追问,两者之间是否有任何财政、架构或管理上有任何关连,区指戴耀廷只提及他有跟吴政亨联络,但有关财务或宣传详,自己一概不知;在法官追问下,区确认自己与戴耀廷为「35+计划」主要推手,而民主动力及其代表赵家贤只属协助角色,主要负责计划的财政事务。

法官陈仲衡就指,若「三投三不投」为「35+计划」的子计划,必然会被纳入「35+计划」的财政开支内;区就回应,自己虽然不是负责财政事宜,但按其理解「三投三不投」不在申报资料中。

戴耀廷负责论述工作发言属较主要位置

李官就再关注区戴两人作为主要推手的分工问题,区解释指自己主要负责出席协调会议、联络不同派别人士沟通及举办初选的选举论坛。至于谁是计划的主脑?(Who was the brain of this project),区回应,指戴耀廷负责「35+计划」的论述工作,也出席协调会议及相关活动,并主要负责与香港民研联络,在「35+计划」的理论上负责较主要角色,又指可参照戴在案发期间的公开言论,在发言方面属较主要位置。

区诺轩继而再自行补充,表示自己与立场相对保守的参与者接触较多,当中包括民主党及社民连,并形容称:「甚至佢哋个别亦都系托付于我」,而指「我自己系觉得好内疚……」惟发言即被李官闻言打断,指「大家不用深究这点(We don’t need to go into that)」区最后就续谓自己「维护唔到多元嘅声音。」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吴婷康/程文 责编:毕子默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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