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控方指羅冠聰信任《立場》才受訪 辯方指《明報》、《有線》更早訪問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羅冠聰信任《立場》才受訪 辯方指《明報》、《有線》更早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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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51 日審訊。就控方指,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信任《立場》才接受專訪,辯方引用《明報》及《有線》報道指,兩者比《立場》更早訪問羅,又指羅在 FB 提及離港後,《有線》是他第一個答允受訪的香港媒體。

鍾沛權指,羅冠聰流亡後一直很謹慎,未能輕易訪問他。辯方聞言指,若以控方標準來看,「羅冠聰信任《明報》程度,多過你《立場》好多啦」。鍾重申,羅考慮了一段長時間,才決定是否接受《立場》訪問。鍾又指,羅冠聰博客、專訪已於 2021 年 6 月下架,「超過我控罪嘅檢控時限(6 個月),嗰半年冇收過任何訊息、絲毫都冇,話煽動仇恨、叛離,可能成為罪證」。案件下午續審。
余若薇指僅就煽動意圖提問
無意冒犯作者並致歉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辯方第 5 日覆問鍾沛權,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甫開庭表示,上周提到 3 篇涉案初選候選人專訪時,很多新興網媒詳細記錄其提問及答案,例如引述她指鄒家成沒在訪問中,清晰說明如何圍堵中共。她稱無意冒犯、貶低任何作者和受訪者,「我有責任同你同法庭認真睇啲內容,點解要有煽動意圖,用你個字係『願望單純』」,並藉此公開致歉,希望得到有關人士諒解。

余續指,審訊至今 51 日,但外界有人「以為立場牽涉唔知幾多十篇、百篇(文章)」,又指有大律師問及北愛抗爭文章。她重申,本案只有 17 篇涉案文章,北愛抗爭文章為鍾沛權發現錯誤、即時下架的文章。

鍾稱羅冠聰博客鼓勵港人
質疑若文章有問題 警早行動

辯方就涉案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的文章覆問,余指羅在博客〈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提及『成立「非政治」化的組織』,詢問是甚麼意思。鍾沛權認為,羅希望即使政治組織消失,民間自我組織的能力不可以瓦解。鍾不認為文章煽動仇恨、危害國家安全,指羅知道港人失望、頹廢,「畀啲正面想法鼓勵大家﹐成篇文嘅效果係咁」。

余指警方下載的 587 篇文章當中,包括影評、解釋電腦運作及「天竺鼠車車」,如鍾早前供稱,警方搜證是「大包圍」、「有理冇理」。鍾補充,文章發布後未有接獲投訴及批評,質疑以執法部門的資源、對議題的警覺,若發現文章有問題,「冇可能等待咁耐先採取行動」。

辯方指羅更早接受《明報》報道
指「信任程度多過你好多啦」

至於羅冠聰在 2020 年 12 月的專訪,控方早前指羅信任《立場》才受訪。辯方指羅有接受其他報章訪問,引述《明報》兩篇在 2020 年 8 月及 10 月的報道:〈【Emily】《時代》年度百人 羅冠聰入圍票選〉、〈羅冠聰:海外港人更多空間游說 責任更大〉,當中提及「阿聰同 Emily 講」、「他(羅冠聰)接受本報訪問」。

鍾稱在他印象中,羅流亡後一直很謹慎,2020 年 10 月仍未能輕易訪問他。余指,若以控方標準來看,「羅冠聰信任《明報》程度,多過你《立場》好多啦」;鍾笑稱不懂判斷,重申羅考慮了一段長時間,才決定是否接受《立場》訪問。

余又引述羅冠聰 2020 年 12 月 FB 帖文指,羅因《有線新聞》「大地震」,呼籲「盡快 CUT《有線》」,並提及「離開香港後,《有線新聞》是我第一個答允進行訪問的香港媒體」,即 2020 年 7 月專訪,比《立場》訪問更早。

鍾稱兩文章逾檢控時限

就控方指外界知道羅冠聰的工作,質疑《立場》在新聞報道之外,還跟他做訪問,屬「再一次宣傳」。余引述《有線》2021 年 4 月訪問指,羅冠聰提及 2014 年無悔拒絕人大 831 方案期間,記者加入以往新聞片段,詢問做法是否尋常。鍾稱,《有線》根據受訪者提及的事件,加入相關畫面配合,又指設有字幕亦是尋常做法。

鍾又指,上述兩篇《立場》文章已於 2021 年 6 月下架,「超過我控罪嘅檢控時限(6 個月),嗰半年冇收過任何訊息、絲毫都冇,話煽動仇恨、叛離,可能成為罪證」。

DCCC26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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