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星期一

【香港法庭】「8.31太子站事件」3人罪成 还押至5.19判刑

2019年8月31日的太子站事件,两学生被指在太子站袭击车厢乘客,另一人涉较早前于旺角非法集结,他们否认「暴动」等7罪,早前被裁定6罪均成立。3人周六(29日)在区域法院(借用西九法院)求情,并还押至5月19日判刑。暂委法官徐绮薇早前裁决时指,虽有乘客承认曾拿出鎅刀,但强调「只为检查刀片」,并认为黑衣人称乘客「出鎅刀」是「无中生有」。她又指被告向持锤乘客称「你无X嘢呀嘛」,是「挑动黑衣人情绪,制造更多暴力事件」。

 《独媒》报道,本案3名被告均为学生,分别为:简梓滨(24岁,城大副学士生)、连俊雄(23岁)及卓嘉豪(26岁,教大生)。

次被告连俊雄共5罪成立,包括旺角站内的一项「暴动罪」及一项「刑事损坏罪」。他亦被裁定太子站内的一项「暴动罪」、一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一项「普通袭击罪」成立。

辩方求情指,连来自单亲家庭,童年时遭母亲虐待,并曾接受社署的保护令及到寄养家庭,这亦导致他自小受情绪病困扰,而本案发生后亦加剧其病情。精神科医生报告指,连患上思觉失调及躁郁症,不时会怪语连篇,例如称:「知唔知我底牌⋯⋯凶手就系你哋⋯⋯有人想害我」。辩方指,连犯案或因情绪问题导致冲动、自控能力低。

辩方指家人希望法庭能判医院令,让连能够接受精神治疗,并希望法庭能为被告索取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但暂委法官徐绮薇拒绝,表示不会考虑,因辩方的精神科医生报告已足够详尽。

善导会的社工亦为连撰写求情信,提到连主动寻求协助,希望能以正面方式解决问题。虽然连在成长中误交损友,有数项案底亦曾入劳教中心,但他现已痛改前非。

首被告简梓滨被裁定在旺角弥敦道的「非法集结罪」成立。辩方求情指,简于内地出生,2008年申请移居香港,其后努力修毕城大副学士的应用心理学课程。另外,辩方指没有证据显示简曾直接作出暴力行为,他身上亦没有任何攻击性武器。虽然他曾手持雨伞,但一直没有打开,而且他逗留在场的时间短,只有15分钟。辩方亦指,他们在审讯期间同意大部分案情,没有延长审讯时间。

第三被告卓嘉豪被裁定太子站内的一项「暴动罪」、一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一项「普通袭击罪」成立,至于「抢劫罪」则不成立。辩方求情指,本案是突然发生并非有预谋,过程亦短暂,而且案发至今已达4年,对卓的学业及前途有影响。辩方亦希望各罪刑期能同期执行。

暂委法官徐绮薇早前裁决时指,黑衣人涌入车厢令归家心切的乘客感不满,对方表达不满可理解,而黑衣人袭击乘客是恃强凌弱及颠倒是非。至于有乘客承认曾拿出鎅刀,但强调「只为检查刀片」,徐官认为,黑衣人称乘客「出鎅刀」是「无中生有,只是作暴力行为的藉口」。她又指被告向持锤乘客称「你无X嘢呀嘛」,是挑动黑衣人情绪,制造更多暴力事件。

案件编号:DCCC 737/2020

责编:方德豪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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