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5月18日,本网获悉:今天,多年为捍卫人权、推动社会进步而奔走呼号的屠夫吴淦终于刑满出狱。据悉,刚出狱时,一直未见其人,现其友人表示他已返家并能和部分关心他的友人通话联系。吴淦自2015年5月19日失去自由后,经历酷刑,拒绝妥协,最终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罪」重判八年。
吴淦简历:1972年2月1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网名“屠夫”、“超级低俗屠夫”等,退伍军人,前福建省厦门市高崎机场安检员,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职员,知名维权围观者,人权捍卫者。
近年来,因频繁出现于社会热点事件最前沿(如邓玉娇案、钱云会案、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夏俊峰案等)而成为当局急于被维稳、打击的对象;2009年,曾因为邓玉娇案和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网上维权, 而一跃成为网路知名维权围观者;2011年2月10日,曾因维权而在安徽省被蚌埠市东升派出所警方抓走行政拘留;2012年4月,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对王庄地区进行征地强拆,同年8月,因前往帮助维权,并以自创的杀猪宝典行为艺术准备进一步实施维权声援时,曾被当地警方抓走训诫;2015年5月,因关注、呼吁当局彻查披露庆安枪杀徐纯合真相,令当局十分恼火,而对其实施威胁,迫使其被迫逃离北京;5月20日,又因积极声援江西乐平死刑冤案,并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而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为罪由行政拘留10天;5月27日,被福建省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并被关押于福建省永泰县看守所;同年7月3日,被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正式批捕;2016年,其案又被转交至天津警方处理,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7年12月26日,被天津巿第二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3年5月18日。
羁押期间,曾备受酷刑折磨,且被强迫住院接受“虐待式治疗”(含接受各种不明检查、采血、被强制吃不明药物、戴工字链、长达两百多天不让放风晒太阳等),致其逼迫通过律师发出个人四不声明,以表明自己绝不会自杀、不会接受官方指定的律师、不会认罪和不上官媒悔罪。
2023年5月18日,终获刑满释放。此前在福建省三明市清流监狱服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