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关注的香港四名中学生被依据“港版国安法”指控涉嫌在2021年策划在法院等公共场所放置炸弹的“串谋恐怖活动”等罪名的案件,一被告星期四(5月25日)被国安法指定法官判监五年八个月,三位未满21岁的被告被判入教导所,另外两人押后判刑。
据明报等港媒报道,该案的四位被告被控在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策划制造土炸弹放置于一些公共场所,在他们尚未成功购买材料前便受到国安警的调查而被捕。现年19岁的何裕泓被指控是“主脑”,负责购买工具计划制作炸弹,招揽其他被告放置炸弹。
何裕泓这个月早些时候承认国安法下串谋恐怖活动罪,其他五位被告则承认“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的交替控罪,其中现年21岁的欧文被判监五年八个月,陈姓、罗姓和苏姓三名不到21岁的被告被判入教导所。期限可长达三年,但具体多长取决于教导所的评估。而何裕泓和现年20岁的郭文希申请押后判刑,获准9月27日再讯。
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星期四在高等法院宣判时表示,幸好警方采取有效行动打击,令被告无法成功制造任何炸弹,也没有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实际损害。不过,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毫无疑问十分严重,但罪责不同,负责租宾馆的被告欧文罪责较重,判监是唯一选择。另外三名被告主要是负责做“步兵”,角色较次要,尝试购买化学品原料但不成功,加上三人现年不足21岁,考虑到要给予更生机会,决定采纳教导所报告建议,判入教导所。
美联社报道说,尽管这四位被告不是已经遭到镇压的香港民主运动中知名的活动人士,但是他们的案件引起广泛的关注,因为对他们的指控2021年开始时,他们还都是学生,被依据国安法指控串谋恐怖活动。
法新社周四报道说,这是国安法2020年6月底在香港强行实施后涉及不足21岁被告的第二起国家安全案件。
第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国安法案件去年10月和今年2月先后审结宣判。当时,被当局视为“港独”的社运组织“光城者”的七位成员涉嫌在2021年多次摆街站,派发宣传单及发表言论,被控“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七人全部认罪,其中五位不足21岁的未成年被告去年10月被判入教导所,另外两位年满21岁的被告今年2月被判监禁5年。
西方民主国家斥责“港版国安法”成为当局打压反对声音的工具。中共和香港当局则辩称在香港2019年经历长达半年的反送中抗争动荡之后,国安法给香港带来了稳定。
“港版国安法”无限扩大香港警察的搜查和拘捕权力,对包括被当局认定为颠覆、恐怖主义、与外国势力勾结和分裂等行为及言论做出严厉惩处,包括终身监禁,甚至连曾叫遍香港的“反对一党专制”、“没有暴徒只有暴政”、“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类的口号都被认定是“煽动”行为而被定罪。“港版国安法”彻底摧毁了中英联合声明及香港基本法所保障的所谓“一国两制”框架,令香港失去原有的“高度自治”。
自“港版国安法”生效后,至少50多个民间团体和组织被迫关闭,目前仍坚持活动的政党和团体仅有民主党、社民连、民协、将军澳民生关注组及人民力量。包括前民主派主要政党的公民党也被迫远离政治,转型在共享空间分享社会议题。
另外,自“港版国安法”强推以来,香港当局镇压了曾经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严厉限制了言论自由和抗议活动。240多位香港市民,包括主要的民主活动人士和反对派政治人物被以“危害国家安全”逮捕、监禁,还有许多人被迫逃离香港流亡。
此外,包括苹果日报、立场新闻等亲民主的媒体因被政府冻结资金无法运作而被迫停刊。
文章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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