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星期四

广州11•12大抓捕案中民主维权公民胡天峰获刑2年8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68日,本网获悉:广州1112大抓捕案中民主维权公民胡天峰日前获刑28个月,目前家属还没收到判决书。胡天峰是于20201117日被广州警方抓捕的,目前羁押在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

胡天峰简历:19811010日出生,河北省人,深圳市居民,前中国武警部队成员,原深圳市某派出所警员,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在颠沛流离中长大;2002年,曾因母亲拔牙发生医疗事故,在家乡求告无门的情况下踏上了茫茫维权之路;维权期间,曾因到北京国家信访局投诉时,在信访局门口竟遭到五六个警卫暴打,随愤而参加了中国武警部队,以期能锻炼出强健的体魄为母亲的不公遭遇讨回公道;

在部队期间,曾因听闻缅甸军方在中国边境制造恐怖袭击,炸死无数中国边境人员,而中共当局却为面子和所谓团结,不对此类事件加以重视或回击,其遂聚集了数名热血青年毅然前往边境,希望以此为国效力;但当看到实际情况后,感觉有心无力,随改变认识,毅然加入缅北雇佣军,在热带雨林里与缅军对峙八个月;

回国后,2004年,又在深圳市某派出所做警员,期间结识众多仁人志士,并曾对许多陷入生活窘困的民主维权人士慷慨解囊;

辞职后,因积极践行民主自由理念,不断为底层百姓不平之事呐喊、为被拐卖儿童奔波、为国家免费教育呼吁,遂遭致中共广东当局的不满与维稳打压;

20201117日,被广州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自此失踪,后知其与另4名民主人士被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后又转为刑拘;

202193日,其案被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又于同年98日,其案宗被移送至广州市中级法院,5人均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案由涉及组党,具体事实无非聚餐闲聊时政、去云南旅游等;

202367日,终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8个月,刑期至2023916日。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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