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一案将在一个月后审理,若禁令一出,新闻媒体引用这首歌的歌曲、歌词或影片来报道,会否触犯法例呢?香港记者协会因此向律政司索取相关法律文件,表示如有需要会向法庭申请介入禁令案,申请「新闻工作豁免条款」。主席陈朗升认为,不能说报道完就等同煽动。律政司表示,收到一名市民提出抗辩,另外有一个组织计划以利害关系身份参与法律程序。
香港律政司本月初就《愿荣光归香港》一曲申请禁制令,本台日前整理法庭传票附表所列出的32首YouTube连结,当中有4条是新闻媒体相关的报道,包括台湾公营机艺术很有事、台湾《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及希望之声粤语TV的报道,部分是报道集会现场唱《愿荣光》及访问其创作团队等。这是否意味日后新闻采访也不能再出现《愿荣光》呢?
新闻业界关注报道能否使用《愿荣光》声音片段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周四(22日)对本台指,新闻业界关注在报道中,能否使用含《愿荣光》的片段。
他举例:如果又是运动场合奏错国歌,(新闻报道)便会有影片及声音,是否一粒音也不可以?第二样好现实的是,如果我们做直播期间有人奏《荣光》,若禁制令通过而又无新闻豁免,大家又应该如何做?我觉得应该要有清晰的说法。
律政司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的其中一点提到,广播《愿荣光》等旨在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等,但站在新闻角度,若单纯报道又是否要扯上煽动意图?陈朗升指出,暂时无意在法庭争论这样是否涉及煽动,因为会导致事情复杂化。
他认为:同一条片同一个事实可以得到同或不同的看法,不能说这些材料看完后就是煽动。
陈朗升期望律政司考虑新闻自由的因素,加入豁免条款,如果律政司无回应,就要上庭向法庭表达关注。
学者指禁歌之起成香港新年代的开始
浸会大学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认为,一般采访根本没有当局所指的煽动意图,目的主要是希望带给公众重要资讯。他认为禁令一出便会如回到台湾当年戒严时期禁歌。
他说:表达自由、以至新闻自由突然受到限制,之前(香港)哪有甚么禁歌,所以这变成是新年代的开始。
相关禁制令提出抗辩的期限已于周三(21日)届满,律政司表示,收到一名市民计划提出抗辩,另外有一个组织计划以利害关系一方身份,参与法律程序。
记协曾因「警员起底禁制令」成功申请豁免
香港记协周三发声明,指已致函律政司索取相关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会考虑向法庭申请介入,「申请新闻工作豁免条款,以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工作」。记协强调仅针对有关歌曲在新闻工作时出现的情况而向法院求助,并非要求成为案件的答辩人。
其实记协曾在2019年9月,就禁止披露警员及其家人「起底」资料的临时禁制令,要求法庭豁免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活动时披露有关资料,以确保获宪制保障的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最终高院法官批准,同意传媒在社会上有重要监察角色。
记者:淳音 责编:李荣添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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