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早已陌生的"煽动罪"对香港人伤害极大

一项源于殖民地时期的法律,五十多年后又在香港频繁使用。因为关注度低,被告多选择认罪,虽然不清楚为什么犯罪。

    
什么是煽动罪?很少有人能说明白

什么是煽动罪?很少有人能说明白

(德国之声中文网)法庭上,单亲母亲罗爱华(Law Oi-wah)以承认了煽动罪,她12岁的儿子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今年3月,48 岁的她因在社媒上分享了数十篇别人的支持民主的帖子而被捕,被指控违反煽动罪,并拒绝保释。罗爱华非不是激进民运分子,她的帖子获得的反响也不大。法庭于今年4月判处她4个月监禁。

该案只是多个以煽动罪定罪的案件中的一个。根据香港政府网站消息,今年3月香港保安局国安处逮捕了一名23岁的女子,理由是她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多次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贴文和图片,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人民政府或港府憎恨以及鼓吹香港独立的文字。

香港政府在公布以上消息时特别提醒市民,以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于"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两年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19年,香港爆发大规模、持久性民主抗议活动,其间不乏暴力,次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在这个框架下,煽动罪又被激活,香港50多年后再次使用这桩罪名进行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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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度低,只好认罪

法新社指出,截至目前,已有30多人因煽动罪被提告,他们当中至少有20人既不是积极的活动人士,更不是政治家。正因如此,他们的案子很少进入公众视野,一般由香港最基层的法院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罪名,速判了结。而审判国安案件的法官也是政府制定的。

法新社还提到,常态下,这类被告得不到保释。他们被指控的罪行大多是在社媒平台上批评政府、警方以及法院。大多数情况下,被告选择不抗争,因为在他们看来,成功的机会渺茫。

为避免报复,化名为Kenji的一名男子告诉法新社,因批评官员被拘留5个月后,斗争意志便崩溃了。"当你在里面时,整天想着检方是否会给你加上一项国安罪指控。""虽然你知道这很不公平,但认罪可以换取更快的出狱时间"。

根据香港现行法律,煽动罪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但认罪可减刑三分之一。在今年18个与煽动罪相关的案件中,8成被告在3个月之内认罪。按照法新社的统计,被告平均被判200天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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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条款自1967年后便没在动用

煽动罪是英国殖民时期订立的法律,自审判1967年"六七暴动"的左派分子后便没有再用过,直至2020年国安法实施后才被重新动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2022年发表的香港人权状况报告,明确敦促港府废除此罪。

煽动罪涵盖被视为具有"煽动性意图"的行为,如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政府、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意图加深香港不同阶层居民间的敌意等。有关处罚:任何人作出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发表具有煽动意图的文字、发布有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等即属犯法,最高可判囚2年及罚款5000元。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认为,煽动条款是同国安法配套接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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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煽动罪的界限在哪里?

被判刑的Kim Hau对法新社说,这一罪行仍然"广泛而神秘"。她说,疫情期间,自己曾张贴传单,质疑香港新冠疫苗的接种计划,敦促人们抵制政府推出的一款追踪应用程序。

警方对她进行突袭,没收了手机,最后,她被判处7个月监禁。她表示,当政府认为你在怂恿人们直接或间接地采取反对他们的行动时,你的行为就被定义为煽动叛乱。

另一个案子:家庭主妇赵美英(Chiu Mei-ying),68岁,去年4月被指控犯有煽动言论"罪,她告诉法新社记者,"我只是说了一句话"。

几个月前,赵美英出席了一场活动人士的定罪听证会,并对治安法官进行了口头批评。为此,她被判处罚金30多万港币。赵美英最终放弃了上诉,并服满3个月的刑期,这样她就不必每周三次向警方报到。

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赵美英说,"我仍然不明白煽动罪是怎么回事",她说,"我只知道红线可以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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