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

黎智英國安案|官建議12.18開審 李宇軒、陳梓華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

黎智英國安案|官建議12.18開審 李宇軒、陳梓華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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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原訂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押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開審。

案件周五(18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審核,法官考慮到「47 人案」仍未完成,建議將本案押至 12 月 18 日開審,預料審期 80 日。控方及 3 間公司的代表不反對押後,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關文渭則指,未知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檔期。庭上另透露,「12 港人」之一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黎智英未有到庭,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代表;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

黎智英被控 3 勾結外國勢力罪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眾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上述 6 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除黎智英外,其餘 6 名前高層,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控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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