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罪,被判囚 7 個月至 3 年。事發近 3 年,李宇軒等 11 人先後被移交香港;餘下刑罰最重、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囚 3 年的鄧棨然,預料本月內地刑滿出獄,被移交返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鄧周三(23 日)將於區域法院提訊,「依令緝捕歸案」。
鄧被判囚 3 年
12 人中最後被移交返港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周三下午 2 時半開庭,由法官高勁修處理,預料需時 15 分鐘。翻查資料,由鄧家人管理的 Instagram 帳戶「yanlegobrother」早前曾上載截圖,顯示鄧將於 8 月 22 日內地刑滿。
鄧與另外 11 名港人,於 2020 年 8 月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時未成年的黃臨福和廖子文,獲不予起訴,同年 12 月被移交香港。其餘 10 人則分別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偷越邊境」罪,同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裁定罪成。
其中,喬映瑜及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監 2 年及 3 年,各罰款 1.5 萬及 2 萬元人民幣。李宇軒等其餘 8 人就「偷越邊境」罪被判監 7 個月、各罰款 1 萬元人民幣。他們刑滿後於 2021 年 3 月移交香港警方。喬映瑜則於 2022 年 8 月刑滿後,被押回香港。
家屬指曾收鄧信件交代「心情輕鬆」
惟質疑是代筆
由鄧棨然家人管理的社交媒體 2022 年 7 月曾透露,獄方以疫情原因不讓家屬與鄧會面,家人寄予鄧的信件曾兩次被退回。家屬其後於同年 9 月收到一封由鄧棨然署名的信件,但稱與過往的字跡有異,懷疑並非由鄧親筆撰寫。該信中,鄧交代自己「心情輕鬆」,叮囑要有信心,「陽光終會重臨」,又指自己收過 4 封來信。家人則指至當時已寄出共 15 封信,質疑大部分信件被扣起。
DCCC323/2020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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