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星期二

47人案|第100日審訊 鄒家成稱與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00日審訊 鄒家成稱與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

分享: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7 日)展開第 100 日審訊。鄒家成第二日作供,稱戴耀廷於 2020 年 6 月 9 日記者會宣布,參與初選者毋須簽文件,是自己與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導火線;又稱該聲明有 3 個目的,分別為:向公眾展現抗爭意志、防範初選落敗者續參選,以及屬於自願簽署。

鄒續稱,〈墨〉是面向公眾的聲明、「無約束力」,「佢簽完〈墨落無悔〉到最後佢係反悔嘅話,其實我哋 3 個發起人,咩都做唔到。」又指如違反承諾,「佢要接受問責嘅對象都係選民」。鄒稱,3 名發起人有討論聲明內容,其後由張可森執筆。在發布前,3 名發起人曾各自將文本發送予部分非同區的初選參選人,邀請他們簽署。

上周五審訊時,鄒供稱參加初選目的包括宣揚「香港民族」理念;他不認為「35+」能達成,惟盼在「35-」下爭取最多「具抗爭意志者」進入立法會。他又指「本土和香港民族」與港獨「唔一樣」。鄒又否認,曾於新東協調會議上說過「推我哋入立法會癱瘓政府」等。他另承認在會上提出將戴耀廷主張「積極運用」否決權的字眼,改為「會運用」,但被會議主持敷衍。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鄒家成認有份發起〈墨〉 指為展現抗爭意志、會運用否決權非共識
上周報道:
47人案|鄒家成首日作供:參選為宣揚香港民族理念 否認新東會議上提「癱瘓政府」 
47人案|第25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陳志全
«  of 10 »
16:24 休庭 周二續審
16:17 法官續就鄒家成等 3 人受訪片段提問

庭上播畢鄒家成、張可森及梁晃維 3 人的受訪片段後,法官陳慶偉問,留意到鄒家成在訪問中有點頭。鄒稱,「我有留意到。」陳問,鄒是不同意或是他們只是發表意見?鄒稱,「唔會唔同意佢哋嘅諗法。」

辯方大狀陳世傑問,為何鄒於訪問中提到「交鋒」?鄒稱,「因為我覺得以為都無試過好似一個初選平台咁,畀各門各派去交流,咁論壇就係一個可以畀大家去交流意見,或者係就住唔同嘅政治理念去交鋒嘅一個地方,例如係去尋找…」

法官陳仲衡稱,但可以在協調會議交流意見,並指鄒當時發言時不是提到「交流」而是「交鋒」。鄒稱,「我諗差唔多啫,即係喺論壇嗰個語境就係交鋒啦。」

陳世傑稱認為可先休庭,並指現時已到主問一半。法官陳慶偉笑問,只是一半?法官李運騰問,下個議題是?

陳世傑稱,仍需要問〈墨〉、提名表格、一個 6 月的 FB 帖文等,指現時仍問及 6 月的議題,仍有論壇、WhatsApp 群組等。陳慶偉指,相信鄒這個星期仍要作供,其後下令休庭,明午再續。

16:05 庭上播放鄒家成等 3 名〈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受訪片段

辯方大狀陳世傑續引張可森受訪時發言,「如果佢哋係可以了解到呢個時代係需要啲咩,係回應到呢個世代要前進嘅方向嘅話,其實你係唔會覺我哋夾你㗎喎…」一句,問「夾你」有何意思?鄒家成稱,「佢係回應緊一啲批評嘅,有人批評〈墨落無悔〉係夾緊人。」

陳追問有誰人?鄒稱,「部分傳統泛民主派,我當時意識到嘅,或者係我留意到嘅係岑子杰。」陳一度問,岑是否為民主派?法官陳慶偉稱是社民連。陳世傑亦一度發笑。

陳慶偉其後稱想播放片段。庭上其後播放上述受訪片段,歷時 8 分鐘。

在片中,3 名發起人提到參加初選的原因,其中鄒提到看到舊有政黨政客,「阻止住我哋呢一班年青嘅一代,去做我哋想做嘅行為嘅時候,我就覺得嗰一刻,呢一班政客唔再代表到我哋年輕人嘅聲音。」

鄒又提到,「個政權佢要去 DQ 一個人真係唔需要任何理由,所以用一個最接近、最公平公正或者無 DQ 嘅情況底下嘅選舉,就係要把握唔同嘅平台,繼續宣揚我哋嘅理念,因為你嘅理念理應就係你成個過程,就算你入埋立法會應該都係不變嘅,所以你就要把握初選呢個平台,繼續刺穿更加多嘅假象…因為呢個論壇對於我嚟講,就係唯一一個場地,去同泛民主派一個交鋒…事實上就係香港人依然覺得呢一個係佢哋嘅焦點,或者國際社會關注嘅一個選舉,你就係要站係一個風眼嘅位置,繼續去講你相信嘅理念…」

16:00 鄒家成:沒看過戴耀廷「攬炒十步」的文章

辯方大狀陳世傑其後引張可森另一段受訪時發言:「〈墨落無悔〉呢 4 隻字係小弟寫嘅…香港人又好…意識到我哋有啲嘢根本上唔同咗,香港而家討論緊嘅唔係政治,唔係咩妥協嘅藝術,唔係開天殺價、落地還錢…我哋討論緊嘅係抗爭…抗爭就係不用妥協嘅藝術。當你簽咗呢張嘢,你絕對唔可以反悔,唔可以話『我哋政治就係妥協㗎啦』,所以我哋一開始開個價咁高…如果佢哋係可以了解到呢個時代係需要啲咩,係回應到呢個世代要前進嘅方向嘅話,其實你係唔會覺我哋夾你㗎喎…」

陳指,張提到自己對於「攬炒」的理解,問鄒對於「攬炒」的理解。鄒稱,「攬炒對我嚟講係一種態度,一種側重於自我犧牲嘅態度,喺 2020 年嘅初選要延續呢一種攬炒精神,我認為有兩種具體嘅表現,亦即係我主張嘅攬炒喇。」

鄒表示,「第一種就係其實我 day 1 都係提過㗎喇,就係實踐議會內嘅寸土必爭,我覺得我喺 day 1 都已經解釋過,我喺呢度唔重複喇。第二種就係不惜自我犧牲都要阻止惡法,呢度主要係講緊一種你要盡力喺議會入面阻止嘅態度喇。咁兩種嘅實踐,我都認為係 2020 年嘅立法會都係會有機會被政權去針對去 DQ,然之後係會有可能去追討你嘅薪金咁樣嘅,咁行政機關要付出嘅代價,就係受到制衡,同埋佢哋推動唔到佢哋想推動嘅惡法。」

鄒續說,「另一方面,我認為攬炒,從來都唔係一個禁忌,而且係我覺得係常見嘅…好簡單咁舉一個例子,例如勞工向資方去提出一啲改善工作環境嘅條件,例如係要求加薪或者係要求減低工作時數等等,並且係講如果你唔改善我哋嘅工作環境,我哋就會罷工。我認為罷工本身就係攬炒,同埋我覺得係有權勢者打壓無權勢者有反抗,就會形成攬炒。我認為攬炒嘅目的,係要拉近雙方嘅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無補充。」

陳世傑問,在 2020 年 6 月 17 日,鄒有否留意到戴耀廷發表「攬炒十步」的文章?鄒稱沒有看過,亦無留意到戴提過「攬炒」。

陳續問,鄒是在何時首次聽到「攬炒十步」?鄒稱是收到本案文件夾的時候。

15:55 辯方引鄒家成受訪內容提問

辯方大狀陳世傑展示〈墨落無悔〉聲明 3 名發起人的受訪片段,指是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後發生。

陳問,訪問是甚麼訪問、哪個媒體?鄒家成稱印象「有啲模糊嘅,唔係記得咁多嘅,我記得係張可森搵返嚟嘅,如果無記錯係某一間大學嘅 media,嗰陣張可森就同我同梁晃維講話有記者想搵我哋講一講〈墨落無悔〉,同埋順便介紹下自己,講下自己嘅政治理念等等。」

陳問,訪問的內容是個人意見或是他們的集體意見?鄒稱,「我哋自說自話嘅,事前無夾過嘅。」

陳問及鄒其中一段發言:「一路間幾次會都話係有一個共同綱領大家要簽,但喺冇通知我哋底下…開咗記招跟住就話唔需要簽,嗰陣先知原來係唔需要簽。我哋第一個嘅感覺就係要簽啲嘢喎,唔可以再畀泛民單方面撕毀約章….」鄒稱,「佢呢個話喺協調會議上面,戴耀廷一直都話有嘢畀大家簽,但係突然就話唔使簽。」

法官陳仲衡問,「唔可以畀泛民主派單方面撕毀約章」,問鄒是否不視自己為泛民?鄒稱,「呢度泛民主派嘅意思係傳統民主派呀嘛。」

陳世傑指,似乎鄒當時批評泛民。鄒稱需要作出解釋,「總之就係 6 月 9 號戴耀廷開記招之前,我哋都聽聞有唔少嘅傳統泛民主派去約見戴耀廷,咁接收到返嚟嘅消息就係,佢哋有要求戴耀廷唔好叫大家簽文件,所以我就認為 6 月 9 號戴耀廷嘅嘢,就係傳統泛民嘅意思,呢個只係我嘅個人分析。」

15:48 開庭

鄒家成步入證人席時向旁聽親友說,「我覺得我講得好清楚喎」,其親友覆稱,「我覺得你可以再講得清楚啲。」另被告席的林卓廷、楊雪盈一同舉起手作伸展運動。

15:11 休庭
15:00 鄒家成供述對「35+」持不同立場者的看法

法官李運騰問,鄒家成是他自己所說的第三類人?鄒稱,「我係第四類人。」李隨即皺眉,庭內大笑;陳志全、施德來、彭卓棋發笑。

李指,鄒提到第一類人是「販賣假希望」、第二類是「真誠相信 35+ 的人」。法官陳慶偉稱不是,第二類是認為「35+」可行而天真地以為「35+」可行。陳擺手稱,現時會讓鄒時間考慮有多少類人。鄒稱,「其實係數唔晒嘅,因為每一個小區別都會產生多一類人。」旁聽一度發笑。

李續重複鄒提到的兩類人士,指第二類是真誠相信「35+」,即使他們是天真的。陳慶偉再糾正,指他們並非真誠相信,但相信是可行。李問,即第二類是相信「35+」是可行?鄒確認。

李續指,第三類人是不相信「35+」。法官陳慶偉問,他們盡做「35+」,因為他們有政治勇氣及政治承擔?鄒同意。

陳續指,現時鄒是到第四類。鄒稱,「頭 3 類都係會,我哋睇到佢哋表面上都係會主張 35+。」陳慶偉大聲稱,「不!第一類是相信 35+ 是不可行,但販賣假希望」,更以中文說出「販賣假希望」。鄒點一點頭稱,「我知,我知」,「我明呀,即係我啱啱所講嗰 3 類人。」

陳著鄒聽清楚。鄒稱,「我諗得好清楚嘅。」陳再稱,因為不想鄒現時「老作」(make up)其證供。鄒其後問,「咁我而家要點?」

辯方大狀陳世傑稱,「你是第四類人。」陳慶偉稱,尚未聽第四類人的解釋。鄒指,「搞掂頭 3 樣先啦。」陳慶偉稱,「這並不有趣。」鄒說,「頭 3 樣係我哋表面上都睇到,佢哋係主張 35+ 嘅,我剛才…」

李運騰問,鄒是指他們告知大眾「35+」可行?鄒點頭稱,「exactly!咁我剛才嘅分析,係純粹我認為佢哋內在係諗緊啲乜嘢,所以我自己分咗 3 類人。」

陳慶偉問,即鄒是指,第一類人可分 3 個小組?鄒答,「應該係,準確啲講嘅話應該係表面上主張 35+ 係可能嘅分成 3 小組。」

陳追問,即最大組是認為「35+」可達到?鄒稱,「表面上佢哋係有呢個主張。」陳續指,但他們實質上不相信?鄒稱,「第二類係相信㗎。」

陳追問,但 3 個小組是歸納於一個大組?鄒稱,「嗰個大組只係表面上㗎咋。」陳再問,那大組的人是否認為「35+」可行?鄒稱,「不如我哋丟走個大組啦。」

陳伏前望著鄒稱,是鄒自己提到大組。鄒稱,「因為我啱啱一直都係講緊佢哋表面上係支持 35+。」

陳又指,不希望鄒隨意衝動地說出一些言論,指給鄒另一個機會,問是否有 3 個小組。鄒一度靜默低頭。

陳問,第一類人是認為「35+」不可行,「販賣假希望」?鄒稱,「我形容呢一類係政棍,販賣假希望嘅政棍。」鄒又同意他們不相信「35+」是可行。

陳追問,第二類人是相信可達到「35+」,而他們是天真的?鄒同意。陳再問,第三類人是知道「35+」不可行,有承擔及勇氣,所以會鼓勵選民投票?鄒稱,「係,佢哋仲會有一個目的嘅,我認為…」

陳追問,想有更高投票率?鄒稱,「多啲投票只係個效果嚟㗎啫,我覺得佢哋嘅目的係想話畀香港人知道,或者係個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努力都好,當權者係唔會畀民主派攞到 35+。」

鄒在追問下稱,「關於表面上去睇佢哋係支持 35+,我無第四樣嘅分類喇。」

陳世傑其後問,不理有多少類人,但「35+」是否與〈墨落無悔〉聲明無關?鄒稱沒有。

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

14:50 鄒家成:3 名〈墨〉發起人俱不相信「35+」、
另指有人明知不可能仍「販賣假希望」

辯方大狀陳世傑問,「35+」與「35-」有何分別?鄒稱是議席數目的分別。法官李運騰問,不論有「35+」或「35-」,都會發起〈墨落無悔〉聲明?

鄒稱,「畀少少時間我解釋,基本上我哋 3 位發起人都唔相信 35+,正因為我哋對未來議會嘅想像都係覺得係 35- 嘅,喺呢個前提之下,我哋就覺得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嘅,先係合理嘅,亦都係實際可行。」

鄒又指,「咁所以嗰個理路上面,就會覺得要用一啲方法去向選民展示抗爭意志,咁〈墨落無悔〉就係一份聲明,將參選人嘅政治理念帶去選民面前競爭」。

李問,選民就會有抗爭意志?鄒答,「係其中一個方法囉。」

李運騰質疑其說法。鄒稱,「〈墨落無悔〉亦都係初選時候競選時,其中一個有爭拗嘅議題啦,事實上我講咗咁耐,我都係講緊發起〈墨落無悔〉嘅原因,或者係入面嘅一啲意思,其他簽署人簽嘅動機係咩,我的確唔知。我哋 3 個做嘅嘢就係發起一個聲明去畀大家簽署,佢哋點樣用呢個聲明,我亦都唔知。」

李指,鄒提到 3 名〈墨〉發起人都不相信「35+」?鄒稱,「以我對佢兩個嘅認識,係。」

李再稱,在審訊時聽過有證人提到不信「35+」,並稱有很多不相信「35+」的人參加初選,問鄒有否聽到有人提到「35+」是不可能,如說「戴耀廷,你很天真」。

鄒答,「沒有,我認為對於 35+ 採取比較積極嘅態度,主要可以分別 3 類人。第一類人係其實佢明知 35+ 無可能,但係佢就會不斷講 35+,然之後 35+ 就好似民主會即將降臨咁,我當時係用 5 隻字係形容佢哋嘅言行,我話佢哋販賣假希望。」被告席的彭卓棋發笑。

李追問,當時鄒有否這樣提過?鄒稱,「我當時有咁講過。」在追問下鄒指,有在傳單、街站上提過。

鄒其後續講述第二類人,「佢哋可能係真係覺得 35+ 係有可能嘅,帶住一絲嘅希望,睇下會唔會有可以攞到 35+ 嘅機會,我個人認為佢哋係類似係一種帶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呢個我當時無用把口講過。」被告席的陳志全一度發笑。

鄒續說,「第三類人,我認為係有一啲政治嘅勇氣同埋政治嘅承擔嘅,我覺得佢哋係覺得 35+ 係無可能,但係佢哋都會盡力去令到,盡力去完成呢一個任務。個目的其實係想話畀全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樣努力都好,當權者都係唔會畀我哋攞到 35+,即係撕破假象嘅表面,而我個人嘅政治主張,我覺得係因應第一類人嘅出現,即係撕破假象嘅表面。」被告席的彭卓棋、陳志全對話。

傳譯問,「即係你係第一類人?」鄒答,「唔係,我係因應第一類人而有主張。」

14:40 鄒家成:〈墨落無悔〉並沒以「35+」作為前提

辯方大狀陳世傑續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指鄒家成曾供稱考慮預算案時,會以爭取「五大訴求」作出考慮。鄒同意。陳問,鄒是否認為爭取「五大訴求」為立法會議員的職責?鄒同意。

陳問,〈墨〉有否宣揚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鄒稱沒有。陳續問,〈墨〉有沒有約束力?鄒指,「沒有,想解釋。」陳先著鄒聽其問題。

陳問,〈墨〉是否為一份約束簽署者的文件?鄒稱,「沒有約束性。」陳續問,鄒提到「35+」的目標是爭取立會過半?鄒稱,「個初選計劃係咁。」陳再問,〈墨〉與「35+」是否有關?鄒稱,「〈墨落無悔〉並無以 35+ 作為前提。」

法官陳仲衡指,但〈墨〉的第二點,與「35+」有很大關係,與與初選的結果有關。鄒稱,「我並唔認為有好大嘅關係,第二點講緊嘅係同棄選機制有關,參選人遵守棄選機制,唔代表會攞到 35+。」

鄒在追問下稱,〈墨〉的第二點,「個概念的確係嚟自 35+ 計劃。」

陳世傑問,但「35+」的目的是爭取立會過半?鄒同意。陳續問,〈墨〉的主要目的是?鄒稱,「就係第四段,『僅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法官李運騰追問,那為何需要列出聲明第二點?鄒稱,「棄選機制我覺得係初選嘅基本邏輯…」李追問,要增加參選人在正式選舉的勝算?鄒稱,「係,係保障緊佢哋。」

李續指,似乎鄒回答其大狀時,將初選及「35+」分開。鄒稱,「係吖,所以我 day 1 嘅時候我會講我參加初選嘅意義同埋目的係咩。」

李指對此不太理解,認為對他而言,初選是「35+」的一部分。鄒稱,「我同意,35+ 係代表緊個議席嘅目標,個議席目的點樣決定,唔會影響到初選個意義,簡單啲嚟講,我覺得 35+ 計劃只係一個名嚟㗎啫。」

陳世傑問,鄒是否同意「35+」是一個目標需要達致? 鄒稱,「可以咁講,但係呢個唔係我嘅目標。」

李運騰問,「35+」只是一個名稱,亦是一個想達到的目標。鄒同意。

陳世傑問,初選是否為達致「35+」的手段?鄒稱,「個人認為唔係」。鄒其後指,「我認為就係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就係最大意義。」李問,即鄒的目標與初選者的有別?鄒同意。

14:35 開庭

鄒家成及還押被告下午兩時半入庭,鄒期間轉身望向旁聽席,與親友揮手,一度作出瞓覺手勢,林卓廷與黃碧雲對話。另旁聽的陳皓桓與梁國雄做口型溝通。

12:37 休庭午膳
12:30 鄒家成不同意〈墨〉是向組織者施壓

辯方大狀陳世傑問,但〈墨落無悔〉聲明的第一點不是共識,看似〈墨〉「行多咗步」。鄒家成答,「我的確係想推銷聲明入面第一點。」陳追問原因,鄒稱「就係個目的就喺第四段喇。」

法官李運騰指,鄒提過要展示最強的抗爭意志,但此會減低彈性,指戴耀廷想使用「積極運用」,但用了「會運用」,變相沒有彈性。鄒稱,「佢喺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嘅時候,無講有無彈性,只係話個意思係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

法官陳仲衡問,彈性是指可投可不投。鄒反問,「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嘅話,咁我唔知寫嚟做乜嘢?」

李運騰問,為了展現強抗爭意志,鄒選擇撇除含糊?鄒稱,「係喇。」

陳世傑其後問,聲明「行多咗步」是因為想獲得的共識?鄒稱,「呢度要解釋少少喇,聲明嘅起源並非來自共識,當有人同意兩點聲明,佢簽署之後,我哋就會形成一個表面上嘅共識,which is 就係有某一個數量嘅人同意呢兩點。」

李運騰其後問,鄒是否想施壓以向組織者顯示有多人簽署聲明?鄒稱,「唔同意。」李追問,即只是一個面向公眾的聲明,而無意向組織者施壓?鄒稱,「無錯。」

陳世傑其後問,鄒有否向組織者發訊,提及有多少人簽署聲明及同意內容?鄒確認。

陳追問,即只是讓組織者得知有多人同意聲明,供他們知悉情況,而非施壓。鄒稱,「呢個係之後嘅事。」

法官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鄒離席時笑著向親友說,「真係好攰。」

12:20 鄒家成:〈墨〉中會運用否決權一句
由自己寫予張可森 來自新東會議上戴耀廷說話

庭上其後展示「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文件,指文件第二點:「參與協調機制的個人或團體,認同民主派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特赦抗爭者、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及重啟政改以達雙普選」,最尾兩句是與〈墨〉聲明近乎一樣。

鄒家成其後要求展示〈墨落無悔〉聲明,兩份文件並列一同展示。法官李運騰以中文再讀出上述兩句。鄒答,「我同意係有相似之處。」

李再讀出「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一句。鄒稱,「呢句因為 Benny(戴耀廷)有喺協調會議度讀出嚟。」

法官陳仲衡問,當戴讀出一句時,鄒有否抄下?法官陳慶偉稱聲明是由張可森所寫,並誤稱為「張可維」。法官李運騰指,但該句在新東的協調協議文件亦有出現。

鄒稱,「不如咁我交代多一個背景,〈墨落無悔〉個結構,係我制訂嘅,包括兩個 point,本身佢 draft 之前個結構已經整好喇,個結構唔包第五段嘅,簡單嚟講成個〈墨落無悔〉嘅結構,我本身就係製訂(第)1 至 4 段。」

鄒續提到聲明的第一點,「我會運用基本法,去到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係我喺 telegram 打畀張可森嘅。我答返呀陳大…陳法官個問題,就係我當時開會有無用紙筆抄低,我枱頭的確有支筆有本簿嘅,但我唔記得有無抄晒,所以簡單而言,係我憑記憶打返出嚟畀張可森,等佢寫呢一句。」

法官李運騰追問,鄒有出席協調會議,即聲明第一點是源自戴耀廷會上讀出的一句?

鄒稱,「佢當時就係用佢口講就係用積極啦,然之後就根據當時新東嘅爭拗…所以戴耀廷親口講嘅呢,就只係多咗積極呢兩個字喇,而其餘嘅字眼,佢係真係有咁樣讀出嚟嘅。」

李運騰問,即〈墨〉與新東協調協議文件的第二點近乎一致,只是巧合?鄒答,「我會運用去到五大訴求呢句,屬於我喺第二次協調會議嘅動議,所以我覺得未必稱得上為巧合,而係嚟自我嘅經驗。」

陳世傑問,即來自鄒的想法?鄒稱,「因為其實嗰句句子都應該喺個協調會議度,repeat 咗幾次。」

李追問,重複的次數足以令鄒對該句有清晰印象?鄒稱,「總之佢好好記㗎。」被告聞言發笑。

12:15 鄒家成稱〈墨〉有關會運用否決權一句並非共識

法官李運騰問,鄒家成提到 4 項共識,如替補機制等,而目標議席尚未同意。鄒稱,「唔係,我澄清一下,棄選機制有兩條分支,第一,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第二,目標議席。」

辯方大狀陳世傑稱新東的目標為 6 席。鄒稱,「新東就係指 6 喇,如果『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當中不包括目標議席。」李追問,但根據鄒的說法,有 4 項已同意的事項?鄒同意。

李指不用重覆該 4 點,但問與戴耀廷不想參選人簽任何文件有何爭議?李續指,因為戴在記者會上宣布不用簽文件,而在已同意的事項中,人人都知會有論壇,而公眾未必知道「靈童制」。但「輸咗無得選」亦為協調的最根本概念,問戴為何不想簽文件?

鄒稱,「嗱,(2020 年)6 月 9 號記招,睇完的確係有少少詫異嘅。第二,各區達成咗啲乜嘢共識,我係唔清楚。第三,『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係指緊五區共同達成咗嘅共識,簡單而言…」

陳慶偉問,不是剛才提及的 4 點?鄒稱,「唔係,我頭先講嗰 4 點,就係『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啦。」

陳世傑指或可協助澄清,問聲明第一點:「1.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是否為共識?鄒稱不是。

鄒在追問下解釋,「因為根據我 Day 1 作供嘅講法,我提及 Benny(戴耀廷)喺第一次新東協調會議上面,佢講五大訴求嘅時候,佢只係表達緊佢自己嘅意見,並唔係真係 round 一圈,大家去討論嘅議題,至少新東係咁樣。」

陳世傑問,「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是否為共識?鄒稱不是。

陳追問,那鄒為何會加上此句?鄒稱,個目的就係第四段嗰度表達,『僅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法官李運騰指,鄒提到沒有收到文件,問是否知道張可森撰寫的聲明第一點:「1.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張有否收到文件,問他是自己撰寫或是在何處獲得?

鄒其後稱,「我重新講一次…point 1,『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直到『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係我叫佢寫嘅,後面個部分我唔知,但係我哋當時的確有討論過五大訴求嘅內容,個內容就係我 day 1 講過嘅嘢喇。」

法官李運騰追問,那「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一句?鄒稱,「我唔知應該就係佢自己寫喇。」

12:00 鄒家成:〈墨〉的兩點聲明是焦點、
引張可森指 「畫龍點睛」處在於向選民交代

辯方大狀陳世傑問,鄒家成在休庭前提到對於「共同綱領」的理解,而鄒又指三區(新東、新西及港島)的討論情況是由 3 名發起人提供,問是否當時不知道九東的「共同綱領」?鄒稱,「唔係,當時有人提供,只係我唔記得。」法官陳仲衡問,即是由張可森或梁晃維提供?鄒同意。

陳世傑續問及〈墨落無悔〉聲明的段 2:「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

陳問鄒,對於「共識」的理解是?鄒提到 4 點,「第一點搞初選,第二點搞初選論壇,第三點靈童制,第四點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

法官陳慶偉問,第四點是否為聲明的第二點:「2.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鄒其後答稱,「唔完全一樣,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係競選機制入面嘅基中一個分支,另一條分支就係即係出選人數嘅嗰個…」陳追問,即參選名單數目?鄒指是目標議席。

陳再指最後兩點為棄選機制?鄒稱,「靈童制應該係屬於替補機制。」

陳世傑續問及聲明中,「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一句。鄒稱,「即係指喺初選協調會議上面,大家係有一啲爭拗嘅,亦即係可以理解為,無法達成共識嘅項目,或者可以話,喺討論〈墨落無悔〉嗰一刻,暫時未有共識嘅項目,咁樣就為之個差異喇。」

至於「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鄒稱,「成句係一句過渡句,根據張可森嘅講法,佢係話想產生一種,承上啟下同埋畫龍點睛嘅作用。」被告席的林卓廷大笑;陳志全、余慧明、鄭達鴻發笑。

法官李運騰其後問,畫龍點睛的意思是帶出重點、焦點?鄒同意。李追問,聲明兩點就是焦點所在?鄒稱,「兩點當然係聲明嘅焦點所在啦,但係佢嗰個…」

法官陳仲衡其後問,故聲明是以「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為題?鄒稱,「係,有一點補充,兩點聲明當然係聲明嘅重點啦,根據張可森嘅講法,嗰個畫龍點睛嘅精要之處,在於向選民交代。」

11:54 開庭
11:11 休庭
11:00 鄒家成指〈墨〉中「共同綱領」
是指協調會議曾討論的事項

辯方大狀陳世傑其後續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指段 2:「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

陳問,「初選協調會議」是指全部選區或是某個選區的協調會議?鄒家成稱,「5 個地區初選協調會議,〈墨落無悔〉係一份以五區作為基礎嘅聲明。」

陳追問鄒對於「共同綱領」的理解。鄒稱,「『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有 4 點。」鄒又指其理解,「共同綱領即係喺初選協調會議上面嗰個 agenda。」

法官陳仲衡問,是五區?鄒同意。陳追問,3 名發起人是來自不同選區,但鄒如何知悉其餘兩區的協議?法官陳慶指不是,鄒不是指協議,而是提及議程。

陳慶偉其後問,何謂議程(agenda)?鄒稱,「喺初選嗰個嘅脈絡嗰度,我一路以嚟,對於共同綱領嘅理解,都係定義為喺協調會議上面嘅 agenda,我使唔使 rephrase?我 rephrase 一下。」陳慶偉聞言發笑。

陳慶偉續指,故他問鄒對於議程的理解,因為鄒明顯指議程與協議是有分別。鄒稱「簡單啲嚟講…共同綱領就係喺協調會議上面傾過嘅嘢,所有傾過嘅項目囉,我都理解為係。」陳世傑稱,但這些事項不一定是協議。鄒稱正確。

法官李運騰問,鄒如何知悉五區有共同議程?陳慶偉又指,九東開初對參加初選有爭拗,但其他區根本無爭議,即鄒所指的「共同綱領」是「共同議程(agenda)」?鄒答,「我哋 3 個有各自分享自己喺協調會議上面嘅情況。」

陳世傑指,但尚餘另外兩區。鄒稱,「係我而家講喇,九西嘅資訊係由張可森提供嘅,咁佢係聯絡九西邊個,我唔知,九東我無印象,如果講到後面講我哋如何討論呢,我相信會更加清晰,即係一種討論嘅次序。」

陳慶偉稱,認為講得太遠,指只是問及鄒對於最終版本聲明的理解,並下令先休庭,供鄒思考其回答。鄒其後站立飲水,轉身時嘆了一口氣。

10:50 鄒家成供述處理〈墨〉聲明參與簽署者的流程

辯方大狀陳世傑稱,看到〈墨落無悔〉聲明的名單,第 10 人為張崑陽。鄒稱,「實際嘅數字我唔記得,我啱啱講係 10 個內啫。」陳追問,即在張之後的名字,鄒於發布前都沒有聯絡過?鄒同意。

陳續問,除了頭 10 個名字,其他名字是如何加上?鄒稱,「我開咗個 Google doc,呢個要少少時間去講,因為我都知道係幾緊要。」

鄒續解釋,「嗰個 Google doc,係一個 public 嘅 word 檔嘅,嗰個 word doc 只係俾我拎嚟整理 name list…我唔記得咗係(2020 年)6 月 10 號夜晚開,定係 11 號嘅朝早開,因為我見到嗰個反應都叫做幾踴躍,啲名都好亂,所以我就開咗個 word 檔俾我自己去整理個 name list 啦。」

鄒續說,「如何加 name list 呢,雙管齊下。一方面有一啲參選人會私底下去 spread 嗰條 link,另一方面,我自己都會喺 FB 嗰度睇下有無人去自己 post 咗〈墨落無悔〉。」

法官陳仲衡問,是看自己的 FB 專頁或是看 FB?鄒稱,「我喺 FB 嗰度周圍睇,簡單嚟講係隨緣嘅,我見到呢就會加入個 word 檔度喇。」

鄒又指,他會看其他人 FB 更新其 FB 帖文,「咁我就間中就喺個 word 檔嗰度 copy,就會 edit 自己個 FB page 囉,嗰個 word 檔呢,係所有人都可以處理嘅。」

鄒又在提問下稱,該 Google doc 是任何人都可以存取,沒有加上任何限制。

法官李運騰問,鄒如何發送 Google doc link?鄒稱,「spread 嗰條 link 嗰個工作,就唔係我做嘅,應該就係佢哋兩個 share 畀其他人,其他人再 share 畀佢哋兩個。」

陳仲衡問,是指張可森、梁晃維?鄒稱,「係,咁以我理解,佢哋都係私底下 WhatsApp 或者 telegram 咁 send 畀人。」

法官陳慶偉問及帖文最底的一句:「如希望參與聯署,請聯絡鄒家成/張可森/梁晃維」。鄒稱,「咁搞得一個公開嘅聲明,都叫做打開門做生意。」被告席的彭卓棋笑。鄒續指,「咁就緊係想愈多人簽愈好啦,因為個目的係要展現抗爭意志呀嘛。」

鄒又指,「咁我順便講埋啦,有人搵過我嘅私底下,但都唔係參選人嘅人,佢哋喺 FB 嗰度 inbox 我。」傳譯一度問,「block 咗你?」被告席的余慧明掩面發笑。鄒稱,「Inbox 我,私底下搵咗我啦,我唔知咩人。」

陳慶偉問是支持聲明者?鄒稱,「應該係支持,因為佢想我加佢個名喺上面,但係應該唔關事嘅佢。」

10:45 鄒家成:發布〈墨落無悔〉聲明前
3 發起人曾各自邀部分非同區的初選參選人簽署

法官李運騰問,即是將〈墨落無悔的〉最終版傳給參選人,其後再沒有修改?鄒家成稱正確。辯方大狀陳世傑問,鄒家成發給誰人?鄒稱,「我剩係 send 咗畀黃子悅,至於佢兩個分別私下 send 咗畀邊個我唔知。」

陳世傑其後問,為何會發給黃子悅?鄒稱,「只係因為我電話有佢個名,無咩特別。」鄒其後指,「我問佢有無興趣簽,我哋 9 點就會正式出街㗎喇,如果你有興趣呢,我哋就會 9 點出街嘅時候呢加埋你個名喺上面,咁佢就話好啦。」

李運騰問,鄒只聯絡了黃?鄒擺手稱,「我自己係。」李續問,鄒是否指沒有其他新東參選人的手機號碼?鄒稱,「應該係我哋事前已經話唔想將呢份聲明,私底下 send 返畀同區嘅人,因為始終…因為始終都係覺得同區係競爭者,咁又唔想好似私底下 send 畀佢教佢點樣選舉咁樣,呢個係刻意安排嘅。至於李運騰法官問我係咪無其他同區嘅候選人 number 呢,我記得我真係無特別係去專登 set 佢哋嘅電話 number 嘅,咁如果話我係咪要搵佢哋搵唔到呢,唔係…」

李其後問,他們 3 人 聯絡其他人時,有否分工由誰負責聯絡誰人?鄒稱,「沒有,只係避免 send 畀自己同區嘅人。」

陳世傑問,是否知悉張可森、梁晃維聯絡誰?鄒稱不記得。法官陳慶偉問,〈墨〉在當日 9 時發布時,有多少個人名?鄒指,「我真係唔記得,但係應該係 10 個內啦。」

李運騰問,黃子悅的名字是否鄒加上?鄒同意。李追問,10 人包括 3 名發起人,問名字是由張或梁加上?鄒擺手稱,「我哋各自聯絡到參選人之後,咁我哋接收到幾個名啦,整合完之後,其實我哋 3 個都會知道 9 點鐘有邊幾個人係會一齊係去發起呢個〈墨落無悔〉嘅,記憶中 9 點鐘我哋 3 個係一齊發起嘅,發起嗰刻個 name list,應該都係一樣嘅。」

法官陳慶偉問,即他們  3 人分別在 Facebook 發布?鄒稱,「係,其他人就佢自己諗下會唔會喺佢自己個 FB 出,我哋就無畀過任何 instruction 話要擺喺自己個 FB 上。」

10:35 鄒家成:〈墨〉是「面向公眾」的聲明
由張可森執筆、3 發起人有討論內容

辯方大狀陳世傑問,若有人簽了聲明,但其後反悔,會否有任何後果?鄒家成稱,「〈墨落無悔〉係一個無約束力嘅聲明,事實上,佢簽完〈墨落無悔〉到最後佢係反悔嘅話,其實我哋 3 個發起人,咩都做唔到。」

法官陳仲衡問,「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是否指有人簽署聲明但沒有按聲明行事,就是失信於選民?鄒答,「無錯,呢個正正就係我諗住下一句我想講嘅嘢喇,〈墨落無悔〉係一份面向公眾嘅聲明,如果參選人違反承諾,佢要接受問責嘅對象都係選民。」

陳世傑其後問,誰人撰寫聲明?鄒稱,「負責執筆起草嗰個,係張可森。」

陳世傑續問之後發生的事。鄒答,「佢正式執筆起草之前,我哋係有討論過嘅…」陳問,討論的內容已於〈墨〉上反映?鄒同意。

法官陳慶偉問,討論內容歷時多久?鄒答,「正式交畀張可森閉門草擬之前,我諗應該大概一個鐘左右,咁佢一路草擬嘅時候,遇到一啲問題都可能會再問。」

陳追問撰寫時間,鄒指,「咁講啦,墨落無悔嘅 first draft,我記得大概係 6 點半左右,佢應該 4 點幾開始寫。」至於完稿時間,鄒稱,「7 點幾接近 8 點。」

鄒其後續稱,「我哋一早已經決定咗 9 點呢個時間出街㗎喇,簡單啲嚟講就係 set 個 deadline 係 9 點喇。」

鄒續指,「咁我啱啱話當 8 點有 product 啦,8 點 到 9 點嘅時間我哋就嘗試將〈墨落無悔〉嘅內容,私底下 send 畀我哋認識嘅參選人。」

陳世傑追問原因,「兩個原因啦,一個係純粹係禮貌上,早少少通知我哋認識嘅參選人。第二個原因係,正式出街嗰一刻,我哋都想多返少少人名喺呢度,唔係剩係得我哋 3 個。」

陳世傑問,即鄒在發布〈墨〉有諮詢他人?法官陳慶偉稱,鄒沒有提到這項,而是指傳給其他認識的參選人。

陳慶偉其後追問,聲明有多少份草稿,最終訂出最終版本?鄒稱,「我哋 3 個只係改過一次,亦即係話只有 first draft,之後就係我哋眼前呢一份 final,私底下 send 畀參選人,亦都係眼前呢一份。」

10:20 鄒家成:〈墨〉聲明主要目的有三:
展現抗爭意志、防範初選落敗者續參選、自願簽署

辯方大狀陳世傑續問,鄒家成其後做了甚麼?鄒稱於 2020 年 6 月 10 日下午 3 時許,「我就先後同張可森同梁晃維聯絡,分享咗我剛才講嘅兩個想法,佢哋有睇嗰個記招,即係佢哋有接收到個記招嘅資訊,亦都同意我嘅想法,暫時係咁先,睇下你有無問題。」

陳追問,他們商討時有否見面?鄒答,「我哋無見過面嘅,我意思係 6 月 10 號晏晝聯絡佢哋,到發起〈墨落無悔〉,我哋之間都無出嚟見過面。」鄒在追問下稱,他們是電話溝通聯絡。

陳世傑其後問,鄒其後有何行動?鄒稱,「嗰陣時我記得我係先同張可森聯絡嘅,咁就好似我啱啱咁講,講咗我對記招嘅想法先啦,佢同意之後,我就話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佢同意,跟住我唔記得之後有無…」

法官陳仲衡問,張可森是否新東的參選人?鄒稱,張參選新西。陳追問,為何要聯絡其他區的參選人?

鄒答稱,「首先我同張可森喺 4 月嗰陣已經認識,梁晃維都係,大概係咁,我哋見過面、傾過計,覺得幾啱傾咁樣。至於點解係要搵其他區呢,其實無諗咁多嘅當刻。」

陳仲衡再問,即當時他們所做的是為了整個初選,而不是特定選區?鄒同意。

鄒其後續講述其後發生的事,「個順序啱啱講到我先同張可森聯絡啦,咁交代完個記招資訊我就話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張可森同意,之後我就聯絡梁晃維,講返同張可森講嘅同一樣嘅說話,佢都同意,跟住我哋就應該開咗個 telegram group 去傾喇。」鄒同意該群組成員是他們 3 人。

鄒續稱,「跟住我哋就好快決定發起一個〈墨落無悔〉嘅聲明,目的主要 3 個。第一,向公眾展現抗爭意志;第二,防範其他人輸咗初選都繼續參加選舉;第三,呢份聲明係畀大家自願簽嘅。咁就由得其他參選人自行去承擔返可能會被 DQ 嘅風險,呢個亦都係回應緊戴耀廷 6 月 9 號嘅記招嗰個嘅擔憂,所以就自行承擔風險啦。」

陳世傑問,這聲明是一個協議或是只是一個聲明?鄒稱,「佢只係一個聲明。」

陳仲衡問,即同意聲明的參選人可以選擇簽署?鄒稱,「係,情況類似民建聯喺街頭搞一個簽名運動咁樣,你見到張紙…」法官陳慶偉打斷稱毋須解釋民建聯。

10:05 鄒家成:戴耀廷宣布參選人毋須簽文件
是自己與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的導火線

鄒家成繼續作供,其代表大狀陳世傑問及新東區的協調協議文件,並於庭上展示題為「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的文件,問鄒有否收過。鄒稱沒有,並指從來無收過。

法官李運騰問及協調協議文件的第二點:「參與協調機制的個人或團體,認同民主派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特赦抗爭者、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及重啟政改以達雙普選。」李指,是使用「會運用」否決權,問鄒是否同意為新東參選人的協議?鄒稱不同意。

陳世傑其後問,初選組織者 2020 年 6 月 9 日的記者會,問鄒對此記者會的理解。鄒稱,「戴耀廷開咗 6 月 9 號記招,佢話唔需要參選人去簽文件,因為佢話唔想製造一個 DQ 紅書,去畀藉口行政機關去 DQ 候選人。」

陳續問,此記者會與鄒其後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有何關係?鄒稱,「我認為 6 月 9 號個記招係一條導火線,令到我同埋另外兩位即係張可森同埋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

陳問,這是否鄒從記者會獲得的資訊?鄒稱於 6 月 10 日中午,在網媒才得知戴於前一日開了記者會,並指看畢後有兩個想法。

鄒稱,「第一個,喺協調會上面,我接收到嘅資訊係戴耀廷一直都係話,喺共同綱領上面達成到共識嗰啲項目,會變成一份文件畀參選人簽署。但係,喺無通知過參選人嘅情況底下,戴耀廷就突然開記招話唔需要簽署文件,我就覺得,有無咁兒戲呀?」

鄒續指,「第二個想法係,戴耀廷話唔想製造一個 DQ 紅書出嚟,咁我就覺得嗰一條 DQ  嘅紅線,喺 2016 年選舉嘅經驗話畀我知係主張香港獨立,但係喺協調會上面無一個討論係同港獨有關,所以我唔明驚啲乜嘢,所以我覺得如果係因為一啲消息人士去施壓又好定唔知邊樣嘢喇,而選擇突然宣布唔需要簽署文件呢,係一個退縮。」

10:04 開庭

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 1 分入庭,身穿西裝、黑色領帶的鄒家成由兩名男懲教陪同下走上證人台,他與其代表大狀陳世傑揮手,其後轉身向旁聽揮手。被告席的林卓廷則與黃碧雲聊天,黃、何啟明等候開庭期間撥扇。

HCCC69/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